[問題] 勞資糾紛調解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22-02-17 20:57:22
關於地方政府勞動局的勞資糾紛調解,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已經預告離職的員工,如果不是為了追討欠薪,
不是要追究前公司沒加保勞健保,
那麼,要求跟已經預告離職結束關係的前公司調解糾紛,是不是會遇到欠缺標的的問題?
由此又產生了一個問題:
勞資糾紛調解能不能發揮確認員工依法離職無虞,雙方雇傭關係不復存在的效果?
由於前雇主無法聯絡到我,就開始找我的合作對象傳話要我出面,
要我依照他們的要求簽下不知什麼文件,
這幾天諮詢的時候,聽到這兩種關於調解不太一樣的說法,
因此想弄清楚狀況,想知道自己能不能用上。
作者: travelerj (traveler)   2022-02-18 13:04:00
所以你現在的問題是你離職了,前雇主還來騷擾你?第一個問題,勞動基準法那麼多條不只那兩個標的吧,第二個問題看起來像是你被騷擾,如果法律上站的住腳你不需要趣調解啊,但如果存在法律問題可能會牽扯民事或刑事,但你不講清楚別人要怎麼回答勞資調解99%都是勞方控告資方,資方若要開勞資調解必須要提出勞方違反工作守則的證明勞基法保障的是勞工不是雇主,除了勞工違反工作守則以外,其他的問題都不在勞基法都範疇還有一個可能是你違反勞基法第12條反過來說如果時你要告他 勞基法有84條隨便找一條都可以勞資調解,這樣你問題的第二點就不成立。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22-02-18 16:44:00
樓上,沒錯,我已經預告離職還繼續被騷擾,切斷所有聯絡管道就去找我現在的合作對象,要人家傳話,叫我出來簽他們的文件。預告1/28生效都過了半個月,還繼續拿交接手續和申請政府補助案糾纏不清,明明前者試用期未滿根本沒義務我還做了交接清冊對方自己不看;後者才是對方糾纏我的真正目的,要一個高學歷人頭申請政府補助案我今天到勞動局詢問的結果,也只能看對方今後想怎樣再回應,我已經盡可能蒐證了
作者: travelerj (traveler)   2022-02-18 17:54:00
對方沒辦法用勞資調解對你怎樣,就像我說的勞基法只有一條保障雇主,其他部分他只能走一般法律途徑
作者: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22-02-19 12:50:00
感謝樓上解惑!其實我原先想知道的是:我能不能以「確認雇傭關係從預告離職生效日當天起消滅」為標的,向勞動局申請跟原雇主調解勞資爭議?我的想法是,既然我遞了辭呈都不被當回事,還被各種天花亂墜的法律責任威脅,那麼透過調解,讓政府部門律師教育一下對方,能不能讓對方知難而退,從此不再來糾纏?
作者: travelerj (traveler)   2022-02-20 09:00:00
其實你寄存證信函過去就好了,更簡單方便且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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