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收到一封前公司寄來的信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2020-06-08 12:28:18
※ 引述《OnedayTW (恍如隔日)》之銘言:
: 我:好啊拜託您了!
: 六月初某天收到前公司來信嚇了一跳
: 簡而言之就是公司因為業務緊縮裁減了本國員工(我)
: 現在要應聘一些外勞
: 但因受就業服務法規範
: 「外國人不得阻擋本國人就業機會」
: 故來信詢問我願不願意回來做外勞的工作
: 信中載明薪水2xK...(大約原薪水6折)
原PO說的應該是
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
、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
因此我是建議原PO可以回信給前公司表明願意回去,並且薪資福利需比照資遣前,並附註
依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之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
勞動條件
提醒前公司不要耍小聰明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20-06-08 12:52:00
這篇正確
作者: hongsiangfu   2020-06-08 12:55:00
學習了b
作者: Mertine (懶惰老公公)   2020-06-08 13:20:00
這篇讓我長知識了!
作者: ine810211 (小奈米慎慎)   2020-06-08 13:44:00
讚讚
作者: SSSONIC (...)   2020-06-08 14:28:00
之前也收過 沒想到有這麼好的解法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20-06-08 15:37:00
這球殺得好= =b
作者: blackycarol (黑色純粹)   2020-06-08 15:43:00
聰明給推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20-06-08 16:45:00
專業推
作者: OnedayTW (恍如隔日)   2020-06-08 18:52:00
我是原Po~專業推推!
作者: q910044 (拉鍊拖到皮)   2020-06-08 18:59:00
資遣了還把人利用完最後一絲價值還砍價還要疫情完才能回去?
作者: xxgogg (叉叉)   2020-06-08 21:17:00
大大專業
作者: cccclair   2020-06-11 12:01:00
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吧,是要應付未來勞減檢時證明他們有找過本國人被拒絕,所以聘雇外勞取代本國勞工合法
作者: zstan2008   2020-06-11 15:32:00
上面說對了,這不是真的要請你回去上班,這只是手法,跟勞工局說,是他們自己不回來,我要申請外勞,我們公司也玩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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