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 失業補助金 2點疑問

作者: lnspnight91 (lnspnight91)   2020-04-20 20:18:13
大家好
最近因為種種原因 在此就不多敘述 整個公司 都失業
已拿到 各相關證明
目前居住在台北市
有幾點想詢問 有經驗的版友
1.關於失業補助 登記後 15天沒找到工作 可以領取第一個月 的補助
想請教一下 第一次登記 就業服務站 就一定會強制要你在那媒合選擇一份工作嗎?
還是第一個月 去登記 15天內 沒找到工作 請沒錄取你的公司 蓋章 交回去即可?
目前聽到兩種版本
不知道是不是後來 政府有修改?
第1版本 是 去就業服務站 那邊的人員 就會強制媒合你 一份 他們那邊的工作 然後你要
去面試那份工作(這份工作依你投保的金額 薪資低於投保薪資60%不得拒絕)
如果不適任 才能領第一個月失業補助
第2版本 他會給你一張工作卡 叫你自己去 找工作 然後如果都沒找到工作 7天內 交回
這張卡 然後要蓋上沒錄取你的公司的印章
以上是我目前聽到的兩個版本
然後我個人因為 公司 當初逃漏稅 我們實領薪資 都比 勞健保上面保的 金額 高上許多
我們都只被保 最低勞保金額(23800) 這樣到時候我會不會 被媒合到 很低薪的工作 又不
得拒絕?
2.想詢問 關於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這東西 要先去就業服務站 登記失業
然後是不是要有領過 第一個月的失業補助 之後找到工作 任職滿3個月(有投保) 才能領
取?
所以反推 假設 我第一次去媒合工作 我就媒合成功 就沒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了嗎?(因為
我連一次失業補助都沒領過) 是這樣嗎?
作者: romand (@çš¿@)   2020-04-20 20:38:00
不用蓋公司章 投履歷後有去電確認就好媒合是看你投的公司有沒有錄用你
作者: x69toki (陳安迪)   2020-04-20 21:20:00
第二版本比較對,不過不用面試蓋章,對方已讀不回即可,用104應徵,然後列印應徵紀錄即可。一個月要找2家應徵,1家要等中心開媒合卡,另1家可自己透過人力銀行求職認證完後還要等勞工局審,14個工作天,所以從踏入就業中心算起,第ㄧ筆補助帳到戶頭約45天了一個月你要至少應徵2家的紀錄,其中1家你要先到台灣就業通找,但先不要應徵,依專員告知的時間回就業中心報到,他會開立媒合卡,這時再應徵,就是用email寄履歷,再打通電話告知對方,這樣就可以了。換句話說,媒合卡上的應徵紀錄,要是台灣就業通上的職缺。
作者: abcdragon (香蕉龍)   2020-04-20 23:05:00
你要投不會上的哦!不然求職獎金會減半
作者: Swampert (巨沼怪)   2020-04-21 12:55:00
你的問題就服員都可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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