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日:1/25-1/31
上班模式:周休二日
平常上班時間:08:30-17:30 (午休1小時)
1/25出國,飛機坐跨日 (從機場櫃檯報到開始算,加上總飛行時間為13.5小時)
1/26-30 白天8~10小時出差上班
1/30晚 回程,跨日飛機 (總時數為12小時)
1/31 到達
請問
1. 首8小時基本工時
2. 超過8小時後的工作時數
3. 通常飛行時數要怎麼計算呢?
以上情況,在國定假日出勤,薪水或補休該如何算?
我目前理解是,舉例:
時薪125來算的話。
1/26 國定假日出勤8+2,共10小時。
發薪的話:
8小時(一天$1000)x依勞G法規定double pay=$2000
加 2小時($125)x 1又3/4 倍 = $335
即合共$2000+355= $2355
補休的話:
計算方法同上,把薪水改為時數。
8小時x2 =16 hrs
2小時x1又3/4 倍= 2.68rs
即共16+2.68= 18.68rs
這樣是對的嗎?
希望有熟人資的版友幫忙解惑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