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AUgYlh ]
作者: 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外商在台灣這樣的做法是常見的嗎?
時間: Sat Jul 13 22:28:48 2019
A公司:政府機關
B公司:委外合作的外商
C公司:雖然是人力公司,但是跟B公司其實是同一個母公司
A公司因為一個專案想找人進來A公司幫忙,所以A公司就開始徵才,然後面試
並且A公司的人告知錄取的人,B公司會跟你做一個形式上的面試
結果錄取的人並不是接到B公司打電話來,而是C公司打電話來,並說明
錄取的人所拿到的薪資,保勞健保,都是C公司負責
請問B公司(外商)這樣的做法是違反勞基法第17-1條嗎??
既然是B公司派駐人員去A公司上班,偶爾還要回B公司幫忙,那為什麼B公司還要把
勞健保、薪資交給C公司(人力公司)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