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公司 都要給前東家的薪資單才能核薪
我曾經口頭講了某份薪水N,其實那是我調薪後的
領不到一個月我就離職了,實際薪水是N-3k
公司也沒查證
那如果他想查證,要我提供薪轉紀錄
我開網銀,再用開發人員工具直接改html
或是photoshop大絕 這樣有觸犯偽造文書罪嗎
我查偽造文書罪的定義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但給個薪轉紀錄是能怎麼損害公司
他們要核薪還是要靠自己判斷吧
直接用前份工作薪水加個幾K 那還要人資幹嘛
實務上有人塗改薪資條 還被判刑的嗎
作者:
hucgly (哈格曆)
2019-05-29 16:23:00第一句就唬爛
沒唬爛阿,之前有家公司找我面試,主管說錄取人資也跟我要求前一份薪資單才能核薪,當然給了就是照你前一份工作薪資再加一點,根本廢
我爬文後發現這不算偽造文書,但僱主可以依此解僱但僱主要發現虛報薪水 只能打去前東家問吧
作者:
RalphHsu (握拳如潤餅)
2019-05-29 16:33:00從來沒給過
算喔 薪資單的著作者是公司 非著作權人不可變造而開網銀畫面變造資料 取信他人 這比較屬於詐欺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5-29 17:28:00你偽造前公司的東西,不是偽造?你前一篇推文也在那叫人去用photoshop偽造薪水資料,你photoshop能力那麼強,還需要偽造資料才能核薪?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9-05-29 17:30:00
應該是銀行告你偽造
作者:
snowish (雪の冀)
2019-05-29 17:53:00要前東家薪資的沒遇過,但遇到會直接跳過
鑽漏洞的作法是給網銀截圖 但不截網銀logo 這樣就只剩勞基法12條 不怕吃官司了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9-05-29 17:56:00刑法210條。孤狗:法律咨詢網。
作者:
slash66 (JimmyHuang)
2019-05-29 18:04:00比較低的可以找理由說,請假等等之類的,但千萬別改圖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9-05-29 18:05:00你這不是跟偽造畢業證書一樣嗎 刑法339條了解一下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9-05-29 18:33:00看在職的偽造薪資都是被判緩刑
作者: okita3088 (Okita) 2019-05-29 18:58:00
謊報還理直氣壯
你用假的薪資單去談薪水 不算偽造文書 那算不算詐欺?
不知道耶 剛去爬判決書 只有找到一個偽造服務證明偽造薪資單的還沒看到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19-05-29 19:04:00你就推說前公司要求保密就好了吧
通常都是期望待遇跟面試表現落差太大,又完全沒有可以舉證能力的東西可以參考,才會要求看前公司薪資
如果是一張白紙 照公司的新人公定價就好了如果有工作經驗 面試又看不出來的 我不懂錄取他幹嘛
作者: csshs (csshs) 2019-05-29 19:47:00
趕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雇用一個會偽造文書的公司 也滿可憐的
作者:
hahn (沉澱的東西沖不走)
2019-05-29 20:09:00簡單說 面試者太廢 經驗老道有能力看人的這種都有年紀
作者:
abingo (bin)
2019-05-29 21:05:00多充實自己吧有能力自然就有合適的價碼了...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5-29 21:59:00自己想偽造文書詐騙,然後怪人資,一堆人的心態好妙
不算詐騙吧 我期望薪資都寫了 會因為我前份工作薪水高低就因此不錄取或想砍薪嗎 就算砍了我也不去啊當初我從高雄跳台北 年薪從470K到740K 如果給高雄的薪資單 而公司又用這薪水核薪 我不就虧大了我面一輪下來才有所謂的公定價 至於公司也要有自己的公定價 不然我拿博奕業的薪水去面金融業 有人要出一樣的薪水嗎 只能說前東家的薪水是參考用的 太多因素會影響到了
作者:
maicha (戴奧尼索斯之殤)
2019-05-29 22:32:00弱弱問 所謂核薪到底是在核甚麼東西 為啥可以拖到一兩個月
看公司的人事流程 要給主管、老闆簽核之類的之前遇到老闆出國 就拖比較久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9-05-29 22:36:00
既然只是參考用,那幹嘛要篡改?
作者: boocs (簿殼思) 2019-05-29 22:49:00
那為何要謊報啊,有能力自己在面試的時候談高點很難要用騙的?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9-05-30 10:37:00做人誠實很難嗎?敢問就不要怕被噓啊 奇怪誒,問之前都不覺得會被砲?
作者: chenjasen (阿聖) 2019-05-30 10:59:00
詐騙就是詐騙 沒騙人幹嘛造假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9-05-30 21:54:00就是偽造文書,你的認定不會是法官的認定
好可怕 你可以不給單可以噓人資可以幹制度,但衍生變造/偽造/詐欺的想法還覺得沒什麼風險很小 這德行更糟糕
作者:
yuti (40)
2019-06-03 12:16:00= = 原來這年代都這樣了
作者:
stussy (三重福山雅治)
2019-06-04 17:00:00可憐..,謀求高薪偽憑證 不就代表你自認沒那身價 真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