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週年制特休未滿週年 不能按比例給嗎?

作者: ushnelle (愛倫噓)   2019-01-21 23:34:19
我的問題是 假設我2016/4/2號到職,但是我在2019/3/31離職我的年資就為2年又364天(
364未滿一年)
我本年度已有10天特休(剩四天未休),但是因為我提離職了,所以我無法修到我年資2年
又364天應有的特休,所以需要折現給我。
我的公司本來是歷年制的,但是後來好像”就變週年制的。
說好像”是因為公司並沒有明確的說改週年制,但是有在line群組上上傳圖片是每個人的
到職日與特休可排休的期間,每個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所以想問「雇主要折現給我的特休天數是4(本年度)+幾天(下年度)呢?」
(週年)因為滿2年未滿3年所以是4+10天=14天
(歷年)則為4+13.7天=17.7天
我對於週年的疑問是,這樣比例好像有點奇怪,如果年資是2年6個月也是10天嗎?
2年3個月的話呢、2年10個月呢?
謝謝各位!
作者: tienfei (神阿!給我多一點時間)   2019-01-22 07:15:00
歷年預給還是會追回,結果一樣
作者: sschen   2019-01-22 09:19:00
純粹討論(到職)週年制:2016/4/2到職,六個月以上到一年的有3天,期限是2017/4/1。2017/4/2到2018/4/1有7天。2018/4/2到2019/4/1有10天。你2019/3/31離職,就是把這10天沒休完的算錢而已。新年度的14天沒有你的份週年制:到職日前離職,本來就拿不到新年度特休,也不用依比例。滿兩年給10天,讓你在2年01天到未滿3年間使用
作者: chister ( )   2019-01-22 09:30:00
依公司規定 可以多給不能少給。如果公司已給你17天 沒規定離職要扣 就不能扣
作者: Osakayo81 (ooo)   2019-01-22 18:35:00
滿兩年未滿三年10天,只能多給不能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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