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責任範圍如何界定

作者: sarah101999 (風和日麗)   2018-12-18 20:08:53
版上晚安
我在一間廣告代理商工作,這是我出社會的第二份工作,以前在小公司做AE,老闆笑我打
雜的~
之後辭職換一家,到現在的100人公司,主管滿不錯但年後要辭職了,前端雖然滿混的但
也還過的去,至少不用好聲好氣的去交代事情...
設計每個都好難伺候,明明簡報寫的很清楚還不斷出錯誤,我就要花很長時間校稿,說信
箱的信太多會漏看(不想看)所以有他的案件要打電話告訴他...
諸如此類,我感覺這份工作最難搞的就是設計了...客戶機車一點無所謂,但是設計脾氣
鬧起來實在讓人很無言,無形中增加我的工作量...
是不是在這些設計眼中AE都是負責「打雜的」,所以就像他們的秘書一樣,他們不想找的
圖我要找,不會做的事要想辦法找到人做?
是不是不管在哪個廣告代理商AE都要在公司扮演這種角色呢?還是只是因為我太菜...唯
一安慰是同部門主管們真的很不錯,因為我前公司老闆是大吼大罵搥牆壁的野獸系列...
以上這些雜事是屬於AE的責任範圍嗎?要怎麼去分辨哪些工作不屬於自己又該如何拒絕?
還是因為菜只好通通接受勒..?
(不知道這樣的內文會不會不符合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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