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費以勞保投保額度(明顯低報)計算??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5 19:45:14
如題 小弟剛於11/30被資遣
剛剛下午去領資遣費和最後一個月工資
但發現前雇主真的是坑到一個極致...
我每個月領的是底薪22000(法定最底薪) + 誤餐費80x天數
另外責任和勤務津貼那些 根據淡旺季時有時無就不談了
重點是有幾個很嚴重的坑點
1.我到職明明就是104/08/01 (薪水袋都還留著)
剛剛填離職相關手續,要確認勞保加保開始日
居然擅自跟我改成105/01/01 ?!
(還跟我解釋說104年~105年他們有換行號 所以前面那四個月不算?!)
(幹 你要避稅是你的問題吧 改行號轉保 服務地點單位薪資都一樣 年資不算?!)
2.資遣費居然用勞保投保額度15800在做計算?!
你投保低報本身就可能觸法了,計算員工資遣費
居然還敢用低報的勞保額度為準 ? 不是該用這半年來實際的薪資嗎?!
3.之所以會被資遣,是因為上周四11/29勞資協商
要我們簽新的勞雇契約 擅自把我從正職人員
更改為計時人員 並且每周工時最多多少 最少多少
根本沒有任何規範 還有許多私約和工作守則,明顯與勞基法牴觸
(比如說工作守則擅自把三四種不同種類的事業摻雜在一起,這樣有合法??)
(還有四不像的保密敬業條例 說禁止跟任何公司外的人透漏自己薪資待遇
員工間也不得互相打探薪資待遇...幹一個民事契約比憲法還大就是了啦?!)
我當下認為這份合約我無法配合 隨即跟雇主說我無法簽這份合約
並有表明跟原來的待遇相差太大,雇主就跟我說那我不要做了反正我用處也不大。
我當下就表明 那麻煩請你以不適任資遣辦理
當下也簽訂會議備忘錄,說今天來領資遣費。
結果今天來又說是我自己不配合不要做的這不算資遣
資遣費只是意思意思給我算做個情面...WTF ?!
給資遣費但是不算資遣?! 哩喜勒工殺小?!
還嗆說如果[不想簽自願離職那你資遣費就不要領] 可以這樣嗎??
要不是我自己有準備一份制式的離職申請單填好請他蓋章
他那份自願離職還不打算給我留存!! 甚至也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
4.特休假14天沒有折抵算給我,理由是說還沒到12/31...?!?!
無論任何理由離職 沒放完的特休假不是都應該要折算嗎?
就算是被解雇的 特休沒放完也要給啊?!
特休假年資怎麼算 又跟我跳針回到第一項在爭...
5.資遣費也沒照年資去計算幾個月
就跟我說"你的職等就是最多一個月"
但離職單上職務是什麼職等怎麼算
又給我空白 而且做了三年多
也從沒聽過公司內部有什麼職等制度
這樣是不是也有違法??
以上 請大家指點迷津
這樣的資遣方法 是不是明顯有違法?
作者: hopecoming (hopecoming)   2018-12-05 19:51:00
要像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一樣大慈大悲順著你老闆說的話做就對拉就當作功德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5 19:52:00
反串的可以不要鬧嗎
作者: hopecoming (hopecoming)   2018-12-05 19:52:00
功德成神 功德多可以成佛再不濟當個土地公
作者: AISC (AISC)   2018-12-05 19:53:00
勞保一堆公司低報 要嘛就你自己發現 勞工局就是擺設 不痛不癢罰個幾萬 過了這波繼續找新人來低報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5 19:54:00
所以的確有違法?何況重點是 資遣是用用勞保投保額算?不是明文規定該以最後半年的常態薪資之平均來算嗎??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5 19:59:00
真的受不了這種雇主耶,反正都要離職了也不怕撕破臉,去銀行刷摺把薪資部分都勾出來,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辦一張自然人憑證,在勞工局網站用自然人憑證查公司從哪一天開始投保,保額是多少,有沒有晚投保,有沒有低報。資料備齊就去申訴他,跟他追討他違法佔你便宜的話部分。
作者: biffer (NO.5總是讓我想跳舞~)   2018-12-05 20:00:00
我懂你很氣憤 但我覺得還是直接詢問政府相關單位最準確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5 20:02:00
沒有雇主資遣費會用投保保額計算的,因為完全合法的公司保額會高於你的薪資。健保保在公會,雇主負擔的部分也可以跟他追討你去申請一張自然人憑證,當場就可以拿到,在網站上直接調資料出來,你歷年所有的投保紀錄無所遁形。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5 20:08:00
了解 除了自然人憑證 還要準備什麼??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5 20:09:00
自然人憑證是讓你先確認雇主違法,我們先準備好相關資料表,申訴的時候一次打趴他。一定要讓他為了省這一點資遣費,付出更大的代價。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5 20:16:00
OK 申請自然人憑證只要帶身分證去戶政事務所就好了?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5 20:18:00
對,帶身份證就好。現場等一會兒就可以拿。最近有空整理一下,薪資入帳紀錄、薪資明細、薪水袋……把有的東西都整理起來。然後檢視自己的通訊軟體line和mail看看有沒有足以佐證的相關資料,全部都先整理備齊。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18-12-05 20:39:00
對了,借這個我想問一下,每個月勞保低報下,保費也少繳,那這3年的保費差額會被勞保局追徵嗎?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5 20:40:00
不會。雇主勞保的部分也不會被追討,只會追勞退。不過勞保局可以對雇主開罰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8-12-05 20:44:00
資遣是以平均實得薪資計算
作者: book2381   2018-12-05 21:50:00
直接申訴,呼伊死
作者: x06h93mp4 (lanlanblue)   2018-12-05 22:22:00
不爽他就資料整理一下直接檢舉他哈哈
作者: meowgy (sky)   2018-12-06 04:33:00
五年內低報的差額都可以討
作者: aoc915142 (Hung.K.H)   2018-12-06 06:48:00
吉他
作者: NaClman   2018-12-06 07:06:00
先去市府法律諮詢,再想清楚應該怎麼做,時效過了你就很難請求了
作者: SilverFlare (銀白閃焰)   2018-12-06 08:02:00
時效到什麼時候 起始點怎麼算
作者: AQQQQQQQ (QQ)   2018-12-06 09:56:00
個人權利行使申訴,時效是5年。
作者: ythh (pig)   2018-12-06 13:38:00
去勞保局申請投保資料,不用再申請自然人憑證。離職談判用公司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請求雇主開立非志願離職書並請求資遣費。還可以要求雇主返還高薪低報差額,順帶檢舉雇主勞健保和勞退低報。反正你的武器很多,失業了也有很多時間陪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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