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我一個 做不滿三年的理由

作者: wen9008 (======慘戶=========)   2018-11-12 12:55:49
其實原PO會這麼想很正常,只是有點太過了(太菜??
小弟也是有在面試別人的,通常看履歷
如果只有一、兩次是2年以內換工作的,我都不在乎
因為人總是會碰到不喜歡或不適合自己的工作,想快點逃走這很正常
但是我也有看過一整份履歷,6、7項或7、8項經歷都是2年以內就換工作
甚至只有幾個月的,這種我連通知面試都不用
因為8、9成機率,就算來了他還是會走,這是個人人格特質的問題了
所以奉勸各位寫履歷,還是要稍微注意一下
作者: wings1003 (娜諾娜諾)   2018-11-12 13:01:00
請問經歷年資的標準大概是多少?想說大概多久的年資比較不會被扣分如果是滿2年未滿3年的話會被質疑嗎?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11-12 13:09:00
產業也有差,軟體業常態性1-2年跳一次還滿常見的
作者: msjw (JW)   2018-11-12 14:16:00
人人格特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11-12 14:38:00
你這樣的想法,還是要找聽話的奴才啊?真是老人的觀念...
作者: LuckJohn (幸運小讓)   2018-11-12 15:05:00
資方就是要找乖 聽話 好凹 的員工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11-12 15:12:00
35歲以前 多換一點工作其實我個人還蠻鼓勵的不過 比起你離開的理由 我還比較在意你接受每一份工作的理由 35歲以前 10年我換了5份工作可是我現在年薪是第一分工作的3倍
作者: financecool (繼續向前走 就對了)   2018-11-12 15:15:00
馬雲說的:心,委屈了;錢,給不到位。 就是這樣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11-12 15:36:00
彼得原理,能面試的人,反而能力都不足每個人都卡在不適任的位置包括主管
作者: konochi ( mio)   2018-11-12 16:32:00
如果薪資待遇更好,有機會為何不換?
作者: jacknotblack (大飛飛)   2018-11-12 16:45:00
我35歲前 3年7份工作 目前年薪是第一份的5倍
作者: CrazyCharlie (青檸檬)   2018-11-12 18:21:00
會在意的本來就不是要徵員工,而是奴隸啊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8-11-12 18:25:00
樓上中肯
作者: touchBB (CK)   2018-11-12 19:54:00
推 兩年以下直接打槍
作者: andy50814 (呆)   2018-11-12 23:46:00
還有有海外經驗的也不要 因為奴性不夠
作者: AvatarH (Avatar Hsieh)   2018-11-13 12:25:00
有些工作是有週期性的,例如每年報稅的時間固定,這種類型工作的人如果常換公司,應該不是件好事吧!!如果一直換工作,但是一直在同樣領域的,可以考他深入到何種地步,如果常換工作類型就真的要考慮了。補充,第一種如果換了很多家,表示他一直不滿意公司,那面試時要想的是我有甚麼優勢是他想要,而不會又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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