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安胎假

作者: fiona519 (RAY)   2018-09-05 00:06:43
我在一家台南市貿易商工作,因為適逢懷孕26周的時候,發生下腹部疼痛疑似有早產症狀
,所以醫生開立診斷書給我。
診斷書內容如下:
懷孕27週餘,下腹痛併早產現象
於107年6月30日門診就醫,宜多臥床休息安胎至生產
由於我主管7/16才出差回國,所以我撐到7/16才跟公司提出安胎假需求
公司於7/17答應我的安胎需求,並著手安排交接事宜到7/20。
接下來就先扣我的特休7天 7/23-7/27+7/30-7/31,所以7月份還是領全薪。
然後,安胎假申請從8/1-9/7(預產期9/10),總共28天,
公司已經於7月的時候允准我的安胎假,但突然於8/20 傳skype告知我的診斷書不適
公司規範,要求診斷書要秀出[不宜工作]或是[無法工作]這般字眼才可認可,
請我重新開診斷書。
但我醫生告知沒有醫生會開那麼強烈字眼的診斷書,因為他們不想介入雇主和病人的紛爭
然後我跟主管告知此狀況,主管只有回應他會告知老闆此事,結果到發薪日去查,
公司表示我的診斷書不符合規範,所以拒付8月的半薪,直接算產假薪水給我了.....
我的問題是 :
1)醫生診斷書寫的內容是否符合安胎假的需求? 一定要出現不宜工作的字樣才可以申請安
胎假?
2)公司已經於7月同意我的安胎假,但現在表示不符合規定,並拒付半薪,這點是否已經
違法呢?
目前我已經發信給勞工局訊問,但他們說大概需要10-14天才會有回應......:(
作者: noblempress (講話口氣很重要:))   2018-09-05 00:17:00
已經在暗示妳不樂意妳請長假可以準備走了,貿易公司人少,很多沒符合勞基法,通常請長假人員調度難妳生完能放產假的時間只剩下不到一個月
作者: triff (triff)   2018-09-05 07:41:00
真是兩難
作者: daisylo (煮熟的青蛙)   2018-09-05 09:30:00
醫生可以寫宜休養幾天啊,之前安胎時醫生就寫宜休養二週,等時間到了再重新開一張新的。公司很明顯在玩文字遊戲規避。建議你直接去申請調解,但是後續可能要面臨跟公司的關係會不太愉快
作者: dss (dss)   2018-09-05 10:31:00
台南勞工局喔,直接報給蘋果或問民代的法顧吧 10天 笑死人很明險想逼退你,安胎就這樣,之後產假跟育嬰我看也是一樣
作者: ytw8216 (ytw)   2018-09-05 11:24:00
產假不是也是全薪?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8-09-05 12:42:00
去跟賴清德說啊
作者: sschen   2018-09-05 21:09:00
勞動局申請調解,但要有心理準備,生完+育嬰津貼領完不會回公司
作者: noblempress (講話口氣很重要:))   2018-09-05 22:33:00
現在還沒生就算她產假,全薪沒錯,但等於她生完產假不到一個月了
作者: fiona519 (RAY)   2018-09-05 23:56:00
今天打電話到勞工局諮詢,勞工局確定違法,但勞工局希望我先跟雇主協調
作者: noblempress (講話口氣很重要:))   2018-09-06 00:05:00
要協調什麼?就算犯法,協調就是撕破臉,妳以後待起來也不會太好過的還是祝妳順產然後去有制度的大公司吧
作者: lisa68 (vivia)   2018-09-06 07:52:00
多臥床就是休息,不然去公司臥床
作者: ohnedich (Never Again!)   2018-09-06 09:09:00
產後可請一個月育嬰假,這樣產後就不用急著上班
作者: yungfup6 (Polymer)   2018-09-09 09:50:00
公司不想幫妳付半薪,妳不如產假加育嬰吧但覺得妳先專心安胎,想越多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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