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老闆叫員工賠償損失

作者: strength15 ( ̄(工) ̄)y~~小熊)   2018-06-13 17:35:14
我朋友A公司
因一設計案子需請款
有寫簽呈請老闆同意後簽名
但因設計稿後發現有一錯字未校稿到
導致印刷出有錯字的DM
老闆說:A,這次印刷費用,全部你自行吸收
A說:可老闆您也看過也簽了簽呈
老闆就說:好,那就一人賠一半
請問老闆叫員工賠償損失
這是合理的嗎?
作者: hidog (.....)   2018-06-13 17:37:00
如果已經準備好離職或是覺得離職也沒差 請老闆上法院索賠
作者: nickboy78 (Nick)   2018-06-13 17:50:00
賠屁啊,案子賺錢有跟你一人一半嗎
作者: sc1 (sc1)   2018-06-13 17:56:00
合理 以後報復
作者: wolverine228 (阿龍)   2018-06-13 17:58:00
案子賺得錢一人一半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7:58:00
我教你 下次你挑全公司最重要的客戶 沒空間Delay的那種然後故意留個錯字不要校稿 等到老闆發現火燒眉毛的時候再跟他說 好,那一人賠一半 那時他就知道不是錢的問題了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06-13 18:00:00
當然不合理 照這理論 這次產生的收入老闆也要分一半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6-13 18:04:00
你朋友是校稿的那個嗎?是的話的確要負責啊!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13 18:06:00
當然不合理啊 不然難道簽是簽好玩的嗎?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6-13 18:22:00
我打個比方,你是老闆,你請警衛顧你家,結果警衛疏失造成你放在家裡的一筆錢被小偷偷走了,你會跟警衛說雖然你是業務疏失,但是我監督不周,我全賠你不用賠嗎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18:29:00
責任沒有等價關係啊 那作業員摔個片幾百萬不就賠到死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6-13 18:29:00
所以以你的案例,你的老闆叫你全賠,我也會認為很正常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18:30:00
醫生急診沒把病人醫好不就賠死如果是合夥人或是利潤對半我是覺得蠻合理的啦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6-13 18:34:00
股市幫客戶下單的營業員,如果買的股票數量買錯,也要自己賠錢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18:38:00
產線天天破片 大家開工廠讓作業員終身為奴就好了阿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8:42:00
如果錢不多的話 你朋友老闆主要目的應該是想要讓A記教訓他全出 或你朋友全出 或一人一半 只要他覺得你朋友記教訓對他來說大概都沒差 我猜的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18:44:00
記什麼教訓? 又再幹話了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8:46:00
你的理解能力有那麼低嗎? 你今天罷工了沒?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18:52:00
你的理解能力真的很高 但是薪水很低 為什麼?整天幻想 或用猜的 誤導年輕人 不是很好吧?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8-06-13 19:05:00
正常個鬼,他之所以為老闆就是要幫員工擋下來阿不然大家都是員工就好何必有小主管而且他都看過了也說可以了那他才有全部責任好嗎
作者: lolitass (嘿)   2018-06-13 19:13:00
不合理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8-06-13 19:19:00
可能需要賠 但賠多少是法院判 不是公司說了算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9:23:00
你還是趕快回去發動你心中實際不幻想的無產階級大革命吧希望多一點年輕人被你影響上街頭拋頭顱灑熱血挽救人生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6-13 19:26:00
若損害歸屬於員工,負擔一部分倒也合理,若公司流程沒有做好應該有的防範機制,那公司必須承受大部分風險,不應該轉嫁給員工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9:28:00
Hanbor:合理個屁 利潤沒對半 醫生醫死人賠死 作業員是奴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18-06-13 19:30:00
醫生因為自己的過失沒把病人醫好是真的會賠死所以北醫還開了一個所專門研究醫療法律問題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19:32:00
有些人不看現實過失的 反正只要要出錢就要發動大革命
作者: asiu (一定)   2018-06-13 19:36:00
還用問~~~塊陶阿
作者: luckid (luckid)   2018-06-13 19:46:00
完全不合理,快閃吧
作者: hidog (.....)   2018-06-13 19:47:00
現實過失上法院讓法官判www
作者: gou24 (MoGou)   2018-06-13 19:49:00
我比較好奇負責校稿的是誰?
作者: a29831603 (傑克蓋瑞)   2018-06-13 19:50:00
當然不合理啊
作者: MediaPlayer (好熱的天氣)   2018-06-13 19:53:00
真是間垃圾公司啊
作者: gary741222 (東東)   2018-06-13 20:02:00
不合理
作者: klyuch (Meeko)   2018-06-13 20:07:00
完全不合理。因為老闆賠的那一半只是他少賺一點而已,可是員工的賠一半是從真的從口袋拿錢出來。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8-06-13 20:16:00
不要賠走法院,工作是出來賺錢
作者: cylinptt (上一個居然輸入成ppt...)   2018-06-13 20:19:00
跟員工要求賠償,比例要合理,不可能是一人一半,薪水差那麼多,是在對分三小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06-13 20:19:00
這完全是"我開除了黑心公司"的電影劇情 扯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8-06-13 20:23:00
作者: JOGIBA (978)   2018-06-13 20:30:00
奴起來~奴起來~
作者: jonse (莫再提)   2018-06-13 20:47:00
這個勞基法沒有規定,若要追究到底,就要由民事法官決定簡單說,就是要打官司
作者: Abobe (大飛鴿)   2018-06-13 20:52:00
公司賺錢你有分一半嗎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20:53:00
有人奴到失智了 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小心失智老人
作者: danacircus (yian)   2018-06-13 21:01:00
要賠比例也不會是對半
作者: Luismth (L)   2018-06-13 21:51:00
樓樓上鍵盤革命家 什麼時候才要罷工為台灣勞權努力
作者: Tco03 (拿煩惱換幸福)   2018-06-13 21:53:00
你這個問題好幾年前就有案例了,最後上法院,員工不用賠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22:22:00
呵呵 加油啦 不然人家照你說的賠一半 給主意的出錢囉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8-06-13 22:26:00
L的文章都被噓到XX就知道推文可以忽略很多行了啦XD
作者: Hanbor ( )   2018-06-13 22:29:00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3147131.A.A11.html很多過往每年都有新鮮人會問到啊 賠? 重點是賠得起嗎?管理職就是在管&理 建立制度 承擔責任 這兩項沒做到幹嘛要領奴工的薪水 操老闆的心?老闆養小三買跑車 又沒分你插一腳沒有對錯 但看要怎麼做 不要吃虧才是真的來硬的來軟的先吃下來改天從哪天A回來的做法也有但還沒打之前就投降輸一半整個奴...是有多少一半可以賠? toyota撞藍伯基尼 各賠一半看看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6-13 23:02:00
看了一下相關文章,應該是公司能夠要你陪(民事),但比例要合理? 是這樣嗎?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8-06-13 23:25:00
不合理 然後之後什麼都凹你嗎 慣老闆標準
作者: cuteedric (李小丸)   2018-06-13 23:57:00
員工賠正常 老闆是簽核設計案 不是幫你對稿無誤才簽核
作者: hidog (.....)   2018-06-14 00:07:00
發現台灣真的是個神奇的地方XD
作者: Hanbor ( )   2018-06-14 00:12:00
看到有些推文真的不意外 奴到哪裡都是奴台灣真的很神奇
作者: sho357 (阿東仔)   2018-06-14 00:33:00
不合理,照道理說有簽名簽核的都要負責。不然簽核的意義是單純跑個流程嗎?員工失職要負很大的責任,看公司怎麼樣把損害降到最低並且對失職員工進行處置,如果公司不在意這件事情,員工會很感謝的。但真的要看原po朋友狀況如何,如果本身很黑的話,蠻高機率被刁難。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0:40:00
如果要老闆幫你檢核,就不需要你來上班了
作者: sho357 (阿東仔)   2018-06-14 00:57:00
老闆自己不核也要其他人再核一次重要的部分吧?這樣就交出去還印刷了,整間公司都得負責,責任的比例問題。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28:00
台灣人奴性真的重.積非成是到不可思議......如果這東西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28:00
這裡一堆人認為員工可以亂搞是天經地義的,真無言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29:00
這麼重要,怎麼不多請幾個人來核?老闆付廠商錢收客人款會是隨便這樣看一下?你開公司本來就該承擔這些的風險.甚麼員工亂搞?你公司制度好會給員工有亂搞的機會?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31:00
當員工就是奴才,所以應該鼓勵不要工作就好了
作者: x69toki (陳安迪)   2018-06-14 01:31:00
是不是X一翻譯?!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32:00
你終於說出你的心裡話了.你要當自己當.不要拖別人下水.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32:00
你以為當老闆就是聖人嗎?一開公司就要制度弄的好好的,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34:00
老闆當然不是聖人,但是老闆是公司的制度者,他自己沒有把制度建立好,然後下面的人出錯,責任要下面的人擔,這道理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35:00
講的好像別人開公司,就是要先幫你準備好尿布,因為你一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36:00
何在.不過你要是以奴才的角度,主子叫你吃屎你也得吃.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36:00
定會尿失禁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37:00
你這個比喻真是太恰當了.沒錯,開公司本來就該如此.不知道你有沒有機會進去有制度的公司.有機會去學習學習
作者: allen90 (~HOT AS ICE~)   2018-06-14 01:38:00
最好的方法就是先跟你講會賞你一巴掌
作者: SAMMY728   2018-06-14 01:39:00
吧.你這種奴才思想,真的是會笑死人.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8-06-14 08:05:00
之前有看過類似案子上法院免賠反而公司因為員工錯誤解雇員工不合法應該要給資遣費科科 理由就是老闆看過了而且「老闆看過」定義是「老闆有在cc名單裡」所以老闆應該知道員工錯誤但不及時更正責任就在老闆身上了
作者: f124 (....)   2018-06-14 09:28:00
老闆都簽名了你賠個洨...公司利潤有跟你一人一半嗎?
作者: wewens (寄抒)   2018-06-14 09:43:00
這算是公司的損失風險吧,看嚴重程度吧,小條的都要求賠償不合理何況還看過簽名了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8-06-14 10:08:00
serica到底在講什麼幹話
作者: al623al (LogiK120)   2018-06-14 10:27:00
先說一下到底要賠多少啊?
作者: wj790418 (懶懶散散)   2018-06-14 12:31:00
老闆這啥邏輯阿
作者: nichtsicher (蘋果show惹OuO)   2018-06-14 13:10:00
母湯
作者: SSSONIC (...)   2018-06-14 13:50:00
真好 開公司 風險都在員工身上
作者: strength15 ( ̄(工) ̄)y~~小熊)   2018-06-14 14:49:00
賠2000多而已~這樣老闆也計較
作者: Hanbor ( )   2018-06-15 01:16:00
兩千多喔 看本薪多少啊 賠一賠 找地方討回來 順便找下一份工作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8-06-15 08:39:00
我看不懂 ~ 原來老闆是簽名機而已 不用負責的喔
作者: lala0317 (拉拉)   2018-06-15 09:29:00
不合理 除非老闆賺錢也分你一半
作者: ddos (ddos)   2018-06-16 02:37:00
不用賠,你就說覺得ok啊,就這樣送給客戶吧!因為他簽字了,代表他覺得可以,現在看到錯字才覺得不行,想反悔重印就是自己出錢
作者: ggttoo44 (thai)   2018-06-17 04:53:00
簡單啊,從最上層開始問,為什麼你要審過?要重印就叫覺得有問題的人出錢啊,畢竟老闆審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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