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補休換加班費?

作者: MixPart (薄片豆干)   2018-02-14 08:19:45
看了勞基法,若補休沒休到,那補休到期後應轉為加班費吧?不太了解這部分。
以下是我合約中的一條,這條還特別列出來要再簽名一次,請問這條意思是不能轉成加班費的意思嗎?到期自動作廢?
"若有補修,乙方同意於當月份或次二月底前休畢。 (乙方簽名)"
(公司系統加班可以點選1補休2加班費,但主管會口頭警告不能選加班費只能補休)
作者: yijhen (大雨)   2018-02-14 08:48:00
內規有大過勞基法嗎?
作者: k945 (半殘阿宅 in 竹科)   2018-02-14 09:01:00
檢舉啊~來查個幾次就乖乖的了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8-02-14 11:21:00
沒休完可轉錢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2-14 12:16:00
說真的只能選補休的公司,你就照常休!最好這週就休完,千萬不要累積假!久了他就會讓你選加班費了....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8-02-14 12:46:00
今年3/1號後產生的補休到期若不見就是為法3/1前的由於法為明定,與公司契約任有效,故不違法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2-14 12:54:00
契約文字並未約定到期未休就消滅,我認為還是可以請求換回加班費,重點是你要請求然後,一開始不能選加班費,這已經違法,你可以蒐證後檢舉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8-02-15 00:03:00
HR:"不要跟我談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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