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了年終該如何提離職

作者: moiki1205 (8哥)   2018-01-27 10:05:50
※ 引述《jennifer0514 (nobody)》之銘言:
: 這個月面試一個職缺,在今天確認錄取並收到offer
: 若順利的話3/1可到新公司任職(人資說也可3/5星期一到職)
: 但有朋友建議2/5再提離職,因為剛好薪水跟年資下來。家人說若下週跟公司提,怕年

: 的考績會被打低評。
: 但因為在原公司年資也有三年,按照規定應該要於30天前,但2月有卡了個過年,加上

: 己還有13天的年假未休...(又考慮到是不是要幫忙找新人)
: 想請問,是否要等到2/5領到年終再提呢,還是下週(也就是1月底)提離職呢?
: 另外剩下13天的年假,是否能休?因為也有朋友說年初提離職就必須按照比例,不能全

: 休
: 請問是否有類似情形的版友可以分享一下?
: 感激不盡啊!!!
針對這篇,我也有疑問
可否請版上大大釋疑。
也就是提出離職的方式,能成立的有那些?
是否只要能提出有提出不論任何形式的離職告知的證明證據即可?
作者: MuchoGusto (低調...低調...)   2018-01-27 10:14:00
要有證據最簡單就是發郵件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1-27 10:17:00
郵件不讀不回 當你是曠職也無解吧..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8-01-27 11:15:00
你不會寄給全公司的人嗎..
作者: j3610123 (qq)   2018-01-27 11:22:00
郵件副本發給自己的私人信箱 沒讀沒回就拿自己信箱裡的當證據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8-01-27 11:35:00
推文不要亂誤導,寄出的離職信不讀是公司的事,時間內容有表達即可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1-27 12:32:00
可以找實例來參考看看吧https://goo.gl/B1bSD1 雖然這個案件是用line 不過跟郵件的意思也相差不遠 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的 解僱跟離職依照實例來講 都是要補足相關程序 要不然都容易被導向曠職的情況來處理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8-01-27 13:59:00
只要寄出,到達對方的可支配範圍,要不要讀是對方的事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8-01-27 14:52:00
不然你去郵局寄存證信函也可以啊 沒多少錢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8-01-27 15:58:00
樓上的歪理真有趣,照你這樣說!有人寄存證信函給我,我不看就沒事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1-27 16:21:00
前面板友講的這就跟以前的陋規 支付命令一樣離職是不用雙方合意啦 但是不是離職或雇主認定曠職而解雇 要搞到上法院也是挺妙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1-27 19:07:00
其實實務上很多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不過一般是公司主張勞工自請離職,勞工主張被公司非法解僱XD
作者: zz0928 (zz0928)   2018-01-28 15:39:00
年終是指老闆慰勞你106年的辛勞錢只是付錢時間點 成熟的老闆會做切割不會為難 直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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