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兼職快滿五個月提離職

作者: nanahsu0316 (nana)   2018-01-26 16:17:30
大家好,我自從去年六月畢業後,九月開始在天母的大X百貨公司的某餐廳打工至今(原
本打算考公職,所以一開始做兼職)
一直打工到現在,其實都有在找工作,今天收到一家公司的錄取信了!
報到時間是2/12,但大家都知道需輪班的工作都會在上個月中到月底開始排班.....
我是想今天先用Line跟店長說我只能做到2/10(今天店長不在,而我這個月也遇不到她)
,我記得法定是「工作滿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最
晚需離職前十天提離職」對嗎?
我這樣會不會很沒有良心呢?
除了找到工作之外,其實這裡有兩位同事我跟他們相處起來很累.....有個男的動不動就
找我麻煩,這也是原因之一
但是我忘記當初進來時簽的一堆合約上有沒有寫需要多久前提離職,怕會有什麼糾紛(這
餐廳是X葉集團開的)
我只是怕我有違法之類的
還請大家指點迷津!謝謝!
作者: hyakkiyagyo (_(:3 」∠ )_)   2018-01-26 16:20:00
你留那邊的人情對你日後有幫助的話再來談良心
作者: LSW1990 (Wen)   2018-01-26 16:22:00
人都是現實的,自己想想吧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18-01-26 16:39:00
我覺得越早說越好,但是注意簽約條款
作者: nanahsu0316 (nana)   2018-01-26 18:08:00
我已說了,店長還沒讀,但基本上就算有什麼條款,應該法律可以就可以吧?
作者: Stave (樂)   2018-01-26 19:38:00
時間差不多 可以啦 , 你擔心什麼 ? 人不為已 天諸地滅
作者: aidylUranus (噗噗)   2018-01-26 19:58:00
現在提有10日前阿~怎會沒良心
作者: pineapple824 (鳳梨〃)   2018-01-27 01:24:00
根據調解委員的說法,預告期那條應該是針對資方喔
作者: nanahsu0316 (nana)   2018-01-28 14:11:00
我前幾天提離職了,店長也沒說什麼,她已經幫我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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