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日計算問題

作者: rochis (巴黎花街好看ㄟ)   2017-05-19 11:42:49
幫朋友問
她在公司做了五年
工作量一直往上加,每天做到半夜兩三點
同組兩個人,一個已經提離職
他也發信離職
結果今天主管跟他說,這組已經沒有人
勞基法是三十天離職,但雇主得依照實際狀況協調實際離職時間
總之她不可以三十天後離職
請問勞基法是說她最快30天才可以走,還要等到雇主放人為止嗎
總覺得怪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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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05-19 12:18:00
不用 30天後就走人
作者: fly068 (JC)   2017-05-19 12:20:00
提離職日後的30天才可走人(給公司找人交接…),沒記錯是這樣
作者: kkotokyo (實驗加油)   2017-05-19 12:22:00
不管公司有沒有找人來交接,30天後就可走
作者: LySmileReD (LySmileReD)   2017-05-19 12:25:00
30天預告,時間到就走,如果永遠找不到人,那不就要待一輩子
作者: FatSquirrel (肥特.屎塊噁)   2017-05-19 12:27:00
她那是來自哪個星球的勞雞法阿?
作者: LabaK (唬爛伯)   2017-05-19 13:07:00
預告30天 開始寫交接表跟準時上下班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7-05-19 18:16:00
別鳥他,法律規定時間到就是離職了,不然有新工作只能等你一些時間,是都永遠被綁在舊公司?當奴隸嗎?
作者: takamajun (yuki)   2017-05-20 10:17:00
我也是類似狀況,4/20提離職,面談兩次後4/27交離職單押5/31,結果接手同事也跟著提,要凹我到六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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