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國新法 徵人禁問過去薪資

作者: lazy321 (amen)   2017-05-19 10:06:29
美國新法 徵人禁問過去薪資
繼費城、麻州等地之後,紐約市也將從十一月起禁止雇主面試應徵者時,詢問過去工作的
薪資。市長白思豪表示,這項新法將確保婦女、有色種族民眾求職時,不會因過去低薪而
面臨新工作雇主開出較低薪資條件僱用,有助消除兩性同工不同酬。
白思豪本月四日簽署這項新法,將在一百八十天後生效。新法禁止所有民間企業雇主詢問
職務應徵者過去的薪資,或自行調查其歷來薪資;即便雇主已知求職者過去薪資,也不能
作為僱用薪資水準的考量依據。雇主若違反新法,可能面臨最高二十五萬美元(約七百六
十萬台幣)罰款。在費城,雇主每次違法將罰款兩千美元(約六.一萬台幣),累犯可能
外加九十天徒刑。
儘管這項禁令適用所有求職者,但立法用意特別針對女性及有色種族;整體而言,這些族
群的薪資比白人男性低。
雇主根據過去薪資擬定求職者基本薪酬,可能造成歧視女性。全美從事正職工作的婦女平
均薪資僅約男性的八十%,而且是從男、女就業者的第一份工作就存在同工不同酬現象,
有色種族婦女的同工不同酬問題更嚴重。
此前,麻州率先通過類似法案,將於明年七月生效;費城原訂本月二十三日實施,但代表
六十萬家企業的大費城商會以侵犯雇主言論自由權,以及讓公司更難制定薪資、吸引頂尖
人才為由,上月控告市政府,法官下令暫停實施。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103523
作者: sweet00914 (別理我)   2017-05-19 10:19:00
有些法律條文會因民族性 區域性 文化有所不同這樣子的條文不一定適合亞洲區的文化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7-05-19 10:21:00
請問樓上亞洲雇主為什麼一定要知道員工的過去薪資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5-19 10:32:00
一樓就是慣老闆的常用說詞阿
作者: cincytwboy (Bearcats)   2017-05-19 10:36:00
想請問有樓是在反串嗎?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7-05-19 10:36:00
台灣文化是慣老闆給低薪XDD 為啥雇主要知道員工過去薪資
作者: va2475 (淡心)   2017-05-19 11:02:00
民族性聽起來就有夠鄉愿,直接說想凹不是比較直爽嗎
作者: h2a121 (鍵盤踩街王)   2017-05-19 11:08:00
本來想給你25,聽到之前只拿24就變24了這樣?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5-19 11:22:00
老闆要問以錢賺多少? 說謊屁他不是一樣...除非他很神通廣大能問到薪資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7-05-19 12:37:00
亞洲區是哪,你是說印度跟台灣也能算在同一個文化?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17-05-19 12:50:00
請不起就找別人啊!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5-19 13:45:00
一樓什麼文化? 鬼島文化?
作者: edcs ( )   2017-05-19 16:01:00
台灣老闆不用問舊薪資就可以直接開低薪了,愛來不來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7-05-19 17:33:00
台灣說個資法 面試表格一堆私人問題
作者: abaranger (jacket)   2017-05-19 21:51:00
個資法擺好看的..錄取資料搞得像身家調查
作者: realqq   2017-05-20 08:59:00
我覺得鬼島肯定需要這條~一樓說說哪裡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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