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時特休假要按比例嗎?

作者: qqqqqqqq215 (史嘉蕾啾韓森)   2017-05-19 10:46:48
幫朋友問
雖然本人覺得都要離職了不要搞得難看...
但我想知道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解決,手機排版請見諒
在這家公司已經待了六年,特休假已有15天了,上半年請假6天,要離職時公司人資卻只
補給了一天特休的薪資
連同之前的教召公司也不給薪,說要排自己的特休,跟公司反應人資的意思是,公司制度
使用的是歷年制,特休假是按比例排的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
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想問,採歷年制的的話就沒有法條中規定的契約終止時要發給工資了嗎?
該如何該公司溝通比較恰當?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7-05-19 10:59:00
勞工局歡迎你
作者: StevenZ (Arc)   2017-05-19 11:03:00
我記得教召可以請公假另外,採曆年制也是要換錢給你 只是差別在特休天數多寡
作者: LabaK (唬爛伯)   2017-05-19 11:08:00
歷年制要挑年頭離職 周年制要挑到職日後
作者: chister ( )   2017-05-19 12:09:00
違法
作者: LabaK (唬爛伯)   2017-05-19 14:03:00
不能按比例啊
作者: zombi (open the gate)   2017-05-19 14:14:00
到了給假起始點就是一整年度的特休假,不能按比例;教召是公假,應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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