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離職但不想付違約金!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7-04-21 08:23:37
基本上妳不用離職啦。
對付這種爛合約的最好方式,就是擺爛
但是要以勞基法為基礎地擺爛,別留下小辮子
然後有事沒事就去檢舉妳家老闆
像勞基法,消防法規,逃漏稅,高薪低報逃健保之類的
之前確實有離職員工檢舉前東家,還拿到檢舉獎金的
如果妳老闆太過份的話,還可以學偉大的柯市長<讓路人在捷運撿到公文>那招,但不要留
下指紋就是了
這樣妳老闆在妳合約期之前就會跪求資遣妳
然後妳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書申請失業救濟金
看起來,就算妳不擺爛,只要提離職,妳老闆也會把妳搞的一文不值,甚至告你
所以擺不擺爛結果都是一樣的
※ 引述《ianlwc (伊恩)》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如題,雖然這樣的標題會讓人覺得我是個擺爛的員工!但我現在真的想直接表達我的感

: !
: 先貼我的工作合約給大家看
: 重點在第四項!
: 合約書
: X事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與立契約人Y(以下簡稱乙方)
: 同意訂立如下條款,遵守履行。
: 1、 乙方於2017年3月9日起至2019年 3月8日止,接受甲方企畫與攝影一職,
: 本公司薪資為32000,因乙方簽定本約,故三個月後月薪調整為35000元整,
: 自2017年6月10日起月薪調整為 35000元整。
: 乙方享有勞健保與6%勞退金以及和英管理辦法中之所有福利。
: 2、 乙方同意於任職上班期間所拍攝與企畫之影片、照片與故事,其著作財產權全部
: 讓與給甲方。
: 三、 乙方知悉並同意於服務期間及離職後,遵守保密約款如下:
: 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依保密約款負保密責任,對於乙方於受僱期間所知悉
: 或接觸甲方依約對第三者負保密義務之機密資訊,亦同。雙方已明悉保密約款之
: 規定(如下)同意遵守之:本合約所指之「機密資訊」係指乙方於受僱期間內,
: 因使用甲方之設備、資源或因職務關係,直接或間接收受、接觸、知悉、構思、
: 創作或開發之資料及資訊,或標示「極機密」、「機密」、「密」字或其他類似
: 文字或經宣示為機密者,不論其是否以書面為之、是否已完成,亦不問是否可申
: 請、登記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保持其機密性,
: 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或依乙方職務之正當履行、不得交付、告知、移轉、email
: 或以任何方式洩漏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用或使用之,
: 離職後亦同。乙方於本合約終止後,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為自己或第三人,
: 從事或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如有違反或為防止乙方違反時,甲方
: 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 四、 若乙方任意離職,未工作至約滿日,則乙方將支付甲方2.5個月薪資,作為人員
: 培訓之教育費用。
: 五、 合約期滿,若乙方要離職,須在離職前1個月提前告知,並交接兩週,始完成離
: 職手續,否則視同未離職員工。
: 想離職原因
: 1、老闆晚上不睡覺,假日不休息,喜歡傳訊息提醒員工做事!
: 2、老闆脾氣很差,常常溝通到一半就暴走掛電話!
: 3、其餘還有很多原因,或許大部分的老闆都是這樣吧?!
: 問題:
: 現在想離職,但當初一時昏腦,簽訂了這樣的合約,在網路上也看了很多資料,所以發

: 或許有不付違約金之可能!
: 1、第四點的違約金是用來支付下一位的人員培訓,但事實上我任職的時候根本沒有經

: 訓!
: 2、按照網路上的違約金糾紛來看,很多最後的賠償是依工作年資,按比例賠償!
: 3、第三點我自己的疑問..既然還在試用期,老闆既然有權利可以決定你的去留與否,

: 員工是否也有對等之權利可以以不適應為緣由而離職,不用負擔違約金呢?
: 我真的覺得心力憔悴....
: 感謝!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4-21 08:25:00
這招也是可以~畢竟上面寫的是你任意離職~不到班弄到老闆受不了開除你不就是被資遣而不是離職了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7-04-21 08:41:00
有點風險 若下一份工作需要對前一份工作做referencecheck的話不過都到這地步了 好像沒差XD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7-04-21 13:09:00
抗壓力那麼差的人,你以為他有本事擺爛嗎?
作者: rockzerox (Zero)   2017-04-21 16:07:00
但是擺爛的話,消極抵抗浪費的是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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