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離職糾紛 (信義區某管顧)

作者: MiChE0528 (MiChE)   2017-02-08 15:06:52
先說聲抱歉,此文又臭又長。
出社會半年多,現在真覺得當初找工作真的太急迫,進了一個O坑,寫下目前準備離職發
生的事情,警惕自己同時希望別再有人踏入此坑,也想知道各位有何想法及意見,謝謝。
這半年多來身兼行政、行銷、業務、課程專案及美編工作,當初先選擇進入小公司也是希
望能有所學,能理解在小公司就是必須身兼多職,並不排斥這樣多工性質工作,但當初面
試時有講好我工作會以行銷性質為主,其他作為協助。
工作一段時日後就發現和面試時說的截然不同。離職原因主要是目前工作內容與我生涯規
劃落差很大,且公司上下班無打卡 無加班費 無差旅費 無薪資明細。
在決定提出離職前認為手邊還有很多工作進度要趕,應該提早些時日告知老闆(在過年前
也說若我們要離職希望可以提早講),好讓他能盡快找到人手與我交接,所以決定2/1即
寄出離職信,信中提到本人將工作至2月底結束便離職,在此之前會將交接文件及目前的
工作進度趕工完成,也很抱歉辜負期望,卻一直沒有收到回信。
2/3跟老闆確認有看到信
老闆當下表示交接文件若都準備OK,叫我可以不用做到月底,因為他月底要出國,若可以
的話讓我在20號前就走。(聽到這覺得老闆是不想讓我上這麼少天班又領整個月薪吧…)
後來我也同意盡快趕完工作進度就在20號前離開。
2/6討論交接事項、剩餘休假日及正式離職日
由於剛好假日家中有些變故…,和老闆說下週2/13-18我得請有薪假,目前還有三天特休+
一天補休,這些假需在離職前休完,目前又有工作需要和老師討論、盡快做修改(之前說
讓我邊做邊和他討論修改),就必須在2/10前完成,那麼特休只能放在二月最後一週…也
就是要上完整個二月,討論至此,也不斷在向老闆確認正式離職日,老闆卻一直說:「那
麼你認為如何比較好?」我回答:「我這週盡快將剩餘工作進度趕出來,和老闆這邊多討
論、修正補足,讓後續接任的人能夠繼續順利完成,特休會延至2/20那週放。」老闆一直
問,我也一直回答大約二至三次。
之後老闆就說:「妳不用急著要這禮拜趕出來,妳現在工作做到哪就算到哪,不用趕了,
檔案那些直接交接給我就可以,妳待會操作一次給我看。」
OK,聽到這大概也懂意思了,就把交接事項條列成清單,再和老闆確認一次說:「那我正
式離職日只能訂於2/20了,勞基法規定離職日必須為上班日。」(這部分若有誤請指正)
老闆開始臉色不好看,就說:「你說下禮拜要請假?那是你的誰?我沒處理過這個假,不
曉得能不能讓妳請,要問看看我HR朋友。」(後來公司較資深的人員私下說老闆曾經有准
過喪假…)
下午和老闆報告交接事項,提到先前做的行銷部分,老闆覺得行銷這部分效益不大(有討
論過行銷是需要持續不斷的經營才會有成效)製作EDM是我入職後公司才做的,老闆要我
當場操作一次給他看,結果才開啟頁面,複製原始碼,老闆就說不用了!以後公司也不用
這個,感覺沒什麼效益。還有很多老闆覺得不需要交接,就要我直接不用講了。
沒多久老闆又找我,說要重新聲明一下我的薪資結構,是底薪(N-3K)+工作獎金3K+全勤獎
金1K,我直接回答說:「不是,當初講的是底薪N+全勤獎金1k,獎金部分是有確認接案後
的業績獎金4K。」他一直堅持他才是對的,然後說因為沒有上完整個二月份,工作獎金和
全勤要斟酌給我,該給的都會給,會盡量幫我爭取。(到底是爭取啥???)然後要我寫正
式的離職申請書,信件的部分他說不算,要有正式的。詢問他有沒有格式或範本,他說沒
有,我就將信件內容移植,把原本寫的預計二月底離職,改成二月二十日為正式離職日。
寫完後將內容呈上,他就開始拿筆,邊劃掉我寫的離職申請內容說這邊不用寫、這邊也不
用,正式離職日期也不用寫!只要寫你在2/1提出離職申請預告,然後你名字這邊要給我
簽名。


我直接堅定的表明若上面沒有正式離職日期我不會簽名,雖然我是2/1預告,但本來是預
告二月底,且還有假得放完,否則公司還是需要給付我薪資。老闆說:「你現在寫的這個
只是離職申請,交出離職申請後我們才來協調你要何時離職。」我笑著回答:「我們現在
不就是在協調嗎?而且我年資未滿一年,預告日只需10天。」老闆回:「預告日應該只能
提早講,不能延後的吧?」(對於這句的解釋,我的想法是老闆意思應該是2/1預告,就
必須2/10是離職日嗎?所以他可以不給付我喪假期間的薪資…?)然後一直重複:「你就
先簽就對了!」
後來拿出了離職證明書,請老闆給明確的離職日期,才能填寫資料。老闆說:「怎麼還有
這個?啊,這個我一定會給你啦,你離職申請就先簽就對了!」我回答:「我離職日在20
號的話您那時也不在辦公室了,無法向您取得這份文件。」老闆臉色一變,大聲又急躁的
說:「這個我一定會給你啊!18、19號,阿不然我寄給你嘛!拍照給你都可以啊!你就先
簽阿!」
後來我還是簽了那份有明確寫上正式離職日期2/20的,但是忘了要備份起來…所以列出休
假日期及離職日期,並於下午已確認交接事項皆完成,傳訊息給老闆,結果又是已讀不回
(通訊軟體的訊息聲大到整間辦公室都聽得見,沒道理老闆聽不到又看不到吧…)當天在
下班前都沒回我,結果下班時就走過來說:「你以後不會進辦公室了吧!」講完就離開辦
公室了。
對於最後是這樣的結果其實滿難過的,本是出自好意提早預告…想不到換來老闆一直在拗
我的感覺,工作進度也沒有順利告一段落…
*另外想請問2/20我是否要進辦公室?
作者: finalhope (暴力小英)   2017-02-08 15:18:00
你老闆不想交接不用太難過,公司沒有你不會倒,該請的假請一請,有問題問主管機關最準,務必偷偷錄音,不該簽的不要簽
作者: hsupohsiang (Faith)   2017-02-08 15:26:00
公司在信義區是吧?走到北市府勞動局抽號碼牌呼叫支援啊。管理顧問看來修理自己員工也挺專業的,風波過後公布名字吧。但到職時沒有載明薪資、發放方式的書面證明,看到與跟雇主各執一辭的情況,辛苦啦…
作者: haves560 (新鮮人)   2017-02-08 15:33:00
全台唯一有勞工局的地方 不用怕
作者: siahlin (萬言萬當,不如一默)   2017-02-08 15:35:00
感覺是你提了離職後 不爽給你休喪假吧
作者: sc1 (sc1)   2017-02-08 15:49:00
離職前請有薪假本來就有爭議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7-02-08 16:35:00
有何爭議,假是自己的為何不能請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7-02-08 17:18:00
小心被業界封殺,業界很小的 業界的淺規則要懂!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2-08 17:49:00
不用理什麼業界不業界,做行銷什麼工作都可以找,而且老闆那麼爛不給加班費還有臉封殺喔
作者: hsupohsiang (Faith)   2017-02-08 18:00:00
建議去一趟勞動局,要不要申請協助是一回事。你應該申請勞保加退保明細+紀錄。比對到職日(20號後則要有退保紀錄)、投保薪資等。若有出入,雇主是直接違法。要不要走法律途徑爭取權益每個人有自己判斷,但可以查詢到的勞健保與繳稅資料也是每段職涯的紀錄,即使過得不愉快也該妥善保存資料。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7-02-08 19:44:00
笑死人~封什麼殺。違法在先還敢大聲說話喔?這種公司應該公布名字然後列入黑名單,找不到人就請外勞吧
作者: SuperMoist (超極濕潤)   2017-02-08 19:45:00
封殺勒 阿不就好怕怕?
作者: ManCity5566 (汐止阿圭羅)   2017-02-08 20:51:00
業界? 你跳去客戶端看他敢不敢封殺你
作者: DJY (1080P)   2017-02-08 21:13:00
封殺 虎小朋友?
作者: hsupohsiang (Faith)   2017-02-08 21:45:00
有用自然人憑證的話,申請上面說的勞健保資料可以在家DIY,但想吉就要跑一趟勞動局了。
作者: yq8213 (青澀楓情)   2017-02-08 22:00:00
其實重點在你根本不用把工作進度考慮在裡面
作者: lisa68 (vivia)   2017-02-08 22:38:00
薪水確定領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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