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我應該檢舉嗎?

作者: yjllyj (yjllyj)   2016-12-25 16:48:00
我於12/16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星期一時已和雇主談好做到一月中,以下圖片證明
http://i.imgur.com/TqSWmrN.jpg
但在12/23星期五時,
被Skype 告知請我下午與老闆娘交接,
就可以直接放假了,不用在進公司,
並說到會給我12月薪水,
以她的說詞匯3萬給我,這有加了3000元,
請問我應該去爭取遣散費嗎?
另外在勞健保及勞退的部分都幫我低報,
http://i.imgur.com/gUkHLdm.jpg
http://i.imgur.com/7e0X1KB.jpg
http://i.imgur.com/0hLunzP.jpg
目前已算離職了,請問這樣勞保低報部分還能要她補提撥嗎?
之前有刪除過訊息沒有2月以前的薪資訊息了
手機排版如有問題請見諒
作者: sc1 (sc1)   2016-12-25 16:49:00
電量不足15% 拿截圖去問勞工局換罐頭解答
作者: edcs ( )   2016-12-25 17:11:00
你手機該充電了
作者: abc127212 (沛哥)   2016-12-25 17:20:00
我也想知道,我認知是既然你提離職,公司如果無需交接,讓你提早離職,應該是可以的吧!
作者: KEYork (York)   2016-12-25 17:23:00
自己提離職是沒有遣散費的吧
作者: a2468000 (胖雞)   2016-12-25 17:26:00
他應該要付你到1/15號的薪資 不然你是可以主張資遣的看你要不要討而已因為不是勞工不願工作 若要人提前走 薪水又不付好付滿就形同資遣啊
作者: zoo0214 (好人卡收藏家)   2016-12-25 17:45:00
已提離職 就和公司好好溝通 看要做到什麼時候 需不需要交接等
作者: helllomary (瑪莉)   2016-12-26 18:47:00
這樣算資遣吧,不然就要把到1/15的薪水也算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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