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休息日上班?

作者: ece8324 (ece)   2016-12-24 04:56:23
今天是新制勞基法上了的第一個星期六,
醫院門診部把星期六定為休息日,
而星期六門診上班時間8點到12點,
那剛好朋友被排在星期六上班,
先前星期六都是排8點到12點,
但本週之後的星期六表排是8點到下午4點,
現在醫院是說,
若你星期六在門診部下診時間是下午4點前,
請再回護理部,
請示值班護理長,
安排至其他單位支援,
工作至下午4點,
否則,就必須扣時數,
例如,工作至下午2點,下診後,未請示值班護理長,安排去其他單位支援,則須扣補休2小時,
我想請教,醫院這樣的做法,可以嗎?
作者: newc (阿翔)   2016-12-24 05:11:00
如果你提早下班,醫院一樣給滿8小時加班費,那扣補休時數個人覺得合理。重點就是有沒有加班費
作者: lovexx291 (你還沒有設定暱稱)   2016-12-24 07:56:00
似乎是變形工時,有出勤應該會變成工作日,記得問清楚,七天內有一例一休就沒有違法,問題醫院要排這種班有經過勞資協商嗎?還是勞動部自嗨的政策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12-24 11:48:00
因為休息日加班是以4小時為單位的 所以才會這樣加班費還是用小時計 不過記入每月加班時數以4小時為單位跳阿講錯 休息日加班也是4小時為單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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