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班費計算

作者: g705092002 (Brandon)   2016-12-19 13:04:07
上上週五打電話給勞工局 他們說要請專人回電話給我
等到現在都沒有打來
我想要請問幾個問題
1. 薪資單上是否需要載明加班費是如何計算的
我們公司的薪資單上面 只有總加班總時數 和 加班費多少錢
但是我總是算不出來 公司又很忌諱我們詢問
我想知道勞基法是否有明訂 薪資單上需要載明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ex: 加班共10小時 其中 2小時是乘以1.33 8小時是乘以1.67 之類的
2. 加班費從19:00才開始計算
我們是早上08:30上班 18:00下班 中午休息90分鐘
所以總共是上班8小時
但是公司要求我們要19:00開始才能請加班費
18:00-19:00是要給我們休息吃飯去的
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不知道大家的公司是不是都有以上的問題
作者: medama ( )   2016-12-19 14:31:00
2.合理 除非那一小時公司不讓你離開自由行動
作者: sc1 (sc1)   2016-12-19 14:58:00
你還是繼續等勞工局打東西來吧
作者: easan (D調的一生)   2016-12-19 15:33:00
一樓的問題我查過 公司有權不讓你離開公司吃飯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6-12-19 15:56:00
延長工作時間就是算加班 沒有吃不吃飯的問題
作者: medama ( )   2016-12-19 16:20:00
不能離開的話 就是要算加班費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6-12-19 17:57:00
2合理?只要說加班就是從你下班1800開始算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12-19 18:11:00
不行18點開始算 這會違法 至少要30分鐘休息1800~1830依法不能報加班沒錯 報了就可以順便通知勞工局
作者: qqchristine (瘦瘦)   2016-12-19 21:46:00
可是通常不是都中午合併休一小了嗎 要從1800開始算加班吧?
作者: g705092002 (Brandon)   2016-12-19 23:24:00
無解 偏偏上班時間不方便打去問 上次打去等超久然後說要回電話都沒有...
作者: jumbotest (coup de foudre)   2016-12-19 23:32:00
勞基法規定上4小要休30分鐘所以合法最快要從18:30開始暴加班18:00-18:30是你的自由時間至於公司規定18:30-19:00也是晚休時間,那應該也沒違法,你就晃久一點吧XD
作者: sclin0323 (sclin)   2016-12-23 00:44:00
中間休息90分太扯,我公司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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