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契約已經到期了 卻無法離職

作者: shawn0960 (Libra)   2016-07-09 01:48:42
打出這一篇是因為最近工作上的問題
希望可以得到大家一些的建議
因為這件已經困惱我2個多禮拜了
正文開始   文長慎入
我目前的工作是在衛服部的某家部立醫院擔任研究助理的職務
主要工作內容是承接和執行衛生局的一項專案計畫(專案時間是去年的8月開始到今年的
6月)
而我的到職日期是今年的1月4日
主要是頂替去年12月底因故離職的同事
所以我的工作契約上的契約日期是寫105年01月04日到105年06月30日
http://imgur.com/8yCCPTL
直到上個月(6月)21日前
因為我和同事因為都不清楚醫院是否要繼續承接這個計畫
(雖然一直都有聽到風聲說醫院第二年會繼續承接衛生局的計畫,但始終都沒有得到確切
的答案)
所以我和我同事心中對於接下來的工作大概都有個想法了(做到合約截止後就會走離職程
序)
但是在6月22日
我們科室的會議上我們計畫的第二主管(社工主任)
才在會議上公開說
因為專案計畫到6月底只是完成計畫
7月一整個月衛生局都會不定期派員來進行計劃上最後的審查
所以主任對其他人說明我們小組會繼續留在醫院到7月底
但是當下我們並未做出任何會留下來的承諾
(其實在6月當中主任就有暗示我們7月可能要多留一個月,要我們面對衛生局的審查,
當然我們並沒有對主任做出任何的承諾)
由於對於未來工作的不確定性
我和我同事已經在6月22日開完科室會議後
親自到副院長(專案計畫的最高負責人和醫院的最高行政主管)辦公室口頭報告
對於6月30日後就準備離職的事情
但同時我們也表達會多留幾天把手邊的工作完成一個段落就會離職
時間上我們都說7月初完成段落工作後就會離職
雖然當下也希望副院長能在我們合約截止後能在醫院找到其他職缺讓我們去補上
而副院長也說會盡量找找看並與院長溝通看看
當然我們也說明以後不是一定要留在醫院工作
等到6月30日
我突然接獲副院長電話
他口頭告知我們們3個人關於7月之後工作分配
由於我和我同事(當時請假中)7月之後被指派到一個相當不喜歡的職缺
加上本身專案計畫還沒有完成階段性工作
因此我在電話中就和副院長表明了
計畫尚未完成階段性工作因此對於7月後還要到其他部門兼職做事
感到不能接受和理解
但是副院長只是表明不是要我們每天去幫忙
就掛掉電話了
當下我便馬上與放假中同事聯絡討論
同事當下也十分氣憤與無法接受
於是他決定馬上提出確切離職日期(7月12日)
同時他也在隔天7月1日,在有主任和副院長在的群組內先行告知
他將在7月12日辭職的決定
同時也向我表達了7月4日休假結束開始上班時
會馬上走離職程序,我當下也表示我會立即跟進
於是我在7月1日便先跟主任口頭告知我要離職的決定
當下主任十分氣憤
說我不能這樣不負責任
還說我拿這件事綁架他要他同意我辭職
當時我不只一次表明我7月有其他生涯規劃
但她就是無法接受
所以就不太愉快的結束話題
等到7月4日上班日同事打完離職簽呈準備向上呈報
但我因為系統有些原因無法同日提出簽呈
隔天7月5日同事送出離職簽呈並獲得主任核准且已往上呈報
當天早上我因公外出
中午回到醫院後
便馬上致電給公差請假的副院長
再次表明7月12日要離職的立場
當下副院長也是有些許無奈與不滿
但他也問我是否是可以直接離職了
我回答是,因為我們合約是寫到6月30日
副院長此時也口頭答應了我的決定
我也跟副院長表示會在離職前盡量完成階段性工作
掛完電話後我也馬上打簽呈並往上呈報
但主任看到時卻說早上與副院長通話後
副院長不同意我離職
此時我回答主任,我是中午回院時,就馬上在電話中得到副院長的許可了
主任說他會再跟副站長確認
因此我的離職簽呈還是依照系統往上呈報
到7月6日下午我查詢系統才發現
我的離職簽呈卻被駁回了
左邊黃色框框是主任寫的意見
http://imgur.com/o8oINEn
重點我同事的離職簽呈卻核准了
(他還是形式上的小組長),制度上已經可以離職了
我和我同事是完全2種不同的結果
關於這個結果我當然非常不高興與無法接受
同事說應該是制度上醫院不希望2個人同時離職
所以形式上的還是擋一下
可能要等幾天才會同意
也告訴我下拜禮一要在提醒主任重送簽呈
但同時也和我討論,可能是專案計畫中
我和我同事對於整個計劃比較熟悉與清楚
因此主任才要我留下來善後等衛生局審查完計畫後
才會讓我離職
因此我也決定
下星期一會請主任再送一次簽呈
但如果主任心態依舊如此
我會收集完資料後
向勞工局申訴
並於7月12日後不繼續前往醫院上班
當然關於和醫院的爭議
我都有和家人和朋友討論
幾乎所有的人都堅持我的做法和決定
也有人建議我下禮拜一可以直接不用去上班
畢竟工作契約上的是契約日期是寫到105年06月30日
但是難免會有點忐忑不安
所以對於在這工作上碰到這樣的問題
我想了解我在處理這件事上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或是在處理這個問題上
情理法上我有沒有不妥的地方
畢竟我還是第一次碰到主管明確的把我離職申請壓下來
希望可以得到一些建議
謝謝大家看完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的留言都不見了 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7-09 02:02:00
離職的人最大 不懂你到底在怕什麼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7-09 02:03:00
有留提離職的證據,加上合約是到六月底,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就好,你已經符合勞基法的離職條件,再來亂就找勞工局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7-09 02:33:00
這份公文就代表他們已經知道妳要離職的事情 已經盡告知義務根本不需要管什麼流程 另外妳公文上面還打錯字...根本不需要管什麼流程 另外妳公文上面還打錯字...
作者: MSSM (呀~)   2016-07-09 03:00:00
不讓你走是對方違約了 還要問?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6-07-09 06:43:00
定期契約到期就走人了~台北就勞動局投下去啦
作者: lense ((  ̄ c ̄)y▂ξ)   2016-07-09 07:47:00
不需要跑流程,合約說明一切
作者: dscandy1119 (豪豪)   2016-07-09 08:01:00
................................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16-07-09 09:35:00
沒有重新簽訂契約那你七月就可以直接走
作者: avip   2016-07-09 09:40:00
直接把這些給勞工局然後當下走人啊,證據你都有了怕啥直接把這些給勞工局然後當下走人啊,證據你都有了怕啥
作者: iamsink (救救腦殘窮)   2016-07-09 10:20:00
勞動契約簽到6/E,7/1後不上班醫院要用甚麼條例威脅你?你交接了、也有提離職申請了,不走要留著當義工嗎?XDD
作者: littlebethy (蜜烏龍)   2016-07-09 10:43:00
總覺得獎金不會給你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7-09 10:55:00
原來是想要獎金才不肯離職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16-07-09 11:06:00
你都做到今天了 記得申訴追討這十天薪資
作者: inurry (等待)   2016-07-09 13:29:00
辛苦了。基本上時間到即已達終止契約了。如果有薪資獎金不發給您請檢舉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6-07-09 13:39:00
怪他們自私自己要用約聘不給穩定 合約到期還管屁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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