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年資未滿2年特休天數請教

作者: iamcoonie (coonie)   2016-06-30 15:38:31
到職日:103.06.23
離職日:105.03.31
累積年資:1年9個月
103.06.23-103.12.31 - 無特休
104.01.01-104.12.31 - 4天特休
105.01.01-105.03.31 - 7天特休(有請掉一天才離職)
公司離職公告中有寫明,未休完特休會核成工資。
離職後公司只有核2天特休的工資給我,他的算法是
我年資只有1年九個月,按勞基法只能拿7天特休,要滿2年才能拿14天
所以7天扣掉我104年度的4天再扣掉105年度我請了1天,所以只剩2天。
請問這樣算算法是合法的嗎?
謝謝
作者: JamesGO (SquareFace)   2016-06-30 15:44:00
這個版第37744篇文章有討論,你可以參考一下。依你狀況,正常應該要7/12*3=1.75,再加上沒休完的3天我找到的資料都是要按比例算給你,所以我這邊要修正應該是7/12*9=5.25天,我記得網路上很多說明資料
作者: kentyeh (kent)   2016-06-30 16:04:00
年資未滿兩年,確實只有7天年假,勞基法要在職滿年度才給年假,並非照比例給假,104你休了4天,所以剩3天無誤,若在6/23後離職,才會有10天年假
作者: iamcoonie (coonie)   2016-06-30 16:07:00
我也找不到有按天數比例發放的相關條文雖然有些公司是按比例發放,但勞基法沒有明確寫按比例
作者: JamesGO (SquareFace)   2016-06-30 16:27:00
不好意思,我剛剛重翻了資料,按比例的是優於勞基法的Orz
作者: as255287 (ClEnDa)   2016-06-30 16:35:00
合法,你沒有滿2年。所以只有7天。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6-30 17:35:00
按比例發放一是方便公司統一作業,二也算是一點小福利。未滿兩年就離職公司的確可以只用七天假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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