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律事務所 保證人

作者: ChuBiHsuan (啾比~*)   2015-04-09 23:35:28
  我這個禮拜一有去面試一間法律事務所的會計兼行政
  禮拜二早上獲得錄取通知,小姐通知會寄信給我
  下午收到公司來信,附件是一份人事保證人的檔案
  打開來,內容有寫幾點讓我覺得沒保障
  A.如果被公司已正常程序資遣、辭退
   必須要無條件自行離職,我本人及保證人不可要求任額賠償
  B.保證書簽一次已三年為期限,期限到的前一個月未提出將視同繼續續約三年
  
  C.須提供保證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因為我的上一份工作也是會計
  但沒有簽過保證人的合約,第一次遇過這種情形
  想請問你們覺得A.B.C合理嗎?
  因為這個保證書我不想報到,下禮拜一要報到
  也是因為有找到還滿喜歡的工作
  如果我明天才說等於是前一天才說,心中有點過意不去...
  
  主要是想問大家你們覺得那三點皆屬正常嗎?
  謝謝你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04-09 23:48:00
你當過會計你沒簽過人事保證? 帳出問題公司自行吸收喔?那我只能說前一個老闆太好 連這點都沒防到BC兩點很正常,B我反而覺得他確定他要這樣寫嗎?前一個月未提出不將視同續約三年 所以三年到不提不視同?正常寫法是 期限到未提出將視同續保證三年吧?A是他比較摳門,被資遣就沒有所謂自願離職而且在計算資遣費還要考量有沒有補假沒放完要折算工資?還有如果他要資遣 他的資遣預告期間也要給工資他用一個無條件自行離職,其實就是要坳你是自己走 不是被資遣另外真要談也可以建議說保員工誠實險代替人事保證另外未提出視同續約這點要破簡單,叫你的保人三年一到就提,保證契約是保證人跟他的事情,他也不能拿來強迫你要保證人續保若保人不保就據此要你走路,就請去勞工局檢舉資遣不給錢另外說實話,會計這行,我真的還沒見過不用人事保證的..如果真的這麼不想找人作保,建議去找不用人事保證的行業雇主若要員工離職,除非勞基法11,12條 不然一律都算資遣資遣費給不給跟保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A點建議多斟酌還沒進門就說"要你走人時別跟我討價還價" 我人沒這麼賤這種就像明明是他趕你 卻要你說你自願走一樣 不合理另外提醒 保證跟人事保證不太一樣 建議先去了解一下很多人看到"保"這個字就擔心的要死 真的沒有必要這樣
作者: cawaiimaple (んん~エクスタシー♡)   2015-04-10 07:46:00
A有點文字陷阱的感覺…如果是「正常程序資遣」那當然要拿到應有的資遣費,後面寫「自行離職不得要求賠償」就有點廢話,是指不得要求資遣費以外的賠償還是??建議問清楚一點。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5-04-10 10:06:00
違反法律的簽約沒有效力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4-10 10:22:00
公司出問題都要員工自己擔 你是給多少錢...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4-10 19:28:00
光看第一點就知道這是怎樣的公司,還有啥好考慮?想進去被凹?
作者: clpscol   2015-04-11 16:37:00
......是哪間道長的事務所?
作者: amigo30143 (小四)   2015-04-12 19:53:00
J三小,傻眼,叫妳簽這個還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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