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定期契約 與 失業給付

作者: xup6fm06 (無尾熊)   2014-09-21 22:29:34
最近找工作
遇到一個問題
該公司徵正職員工
我去面試後,錄取了
但要求簽訂二份合約
1. 勞動定期契約,三個月
2. 保密合約
說是如果三個月內
未通過考核,即解約=沒工作
我詢問這樣是否會發給[非志願離職證明]
答覆[會]
如果三個月合格,則視為合格任用正式員工
思考後,覺得有些問題
想請教板上大大解惑
1. 定期契約內並未載明,未通過考核,會發予非志願離職證明
如果未通過,又沒有給我證明
我能申請失業補助嗎?(前面已工作三年)
是否應該要求載明此項?
或是就算沒有給我,我也能申請失業補助?
2. 合約也沒有載明三個月後合格,即為正式員工
等於也有可能三個月後,又要我簽一份定期契約
那是否應該在該份定期契約,
註明三個月後繼續任用,即為正式員工?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9-21 22:34:00
你有疑問就請他補上去阿...合約是不能改嗎?來這裡問又沒解答 到時候三個月他不認帳你能怎樣?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4-09-21 22:39:00
三個月定期契約是目前比較常見的試用期約定法只要工作超過三個月,即認定為ꔼ---這條法律哪來的?
作者: leys (原來最自私的是我)   2014-09-22 00:07:00
如沒記錯定期契約要有半年,時間到沒續約才可申請,如果同一間公司簽了兩張三個月的契約也可視同半年
作者: note2 (手機)   2014-09-22 16:39:00
三年內 就業保險滿一年才可申請失業補助你前面已工作三年 所以是可以的
作者: mountainjade (Mountain)   2014-09-23 14:20:00
就保失業給付一定要是「非自願離職」才能申請,所以還是先向公司問清楚會比較好喔~若還有問題可以到勞保局FB詢問: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4-09-24 20:42:00
公司說會,但依勞基法來說定期契約一但約滿(尤其才三個月)公司是可以不開非自願離職給你,因為勞基法的規定是約滿後離職而一個月後沒有找到工作,但離職前一年,定期契約的合約期要有六個月以上才會被視為非自願離職,一般沒有簽合約的叫不定期契約,這種只要公司叫你離開,而非自己不做的情況下才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失業給付要有一年以上的就保年資才能請領的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