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到職前先簽契約書合理嗎?

作者: nononoby ( )   2014-06-05 10:37:47
最近面試上某公立醫院,須簽立契約書
但該單位(非人事,是上班單位)先email了契約書給我
上班日、薪資欄都空白,要求我先印出來簽名蓋章寄回去單位
這樣他們才能送給人事 才能確認我報告日期
我覺得很不合理 因為內容尚未完整 卻要求我先簽名蓋章@@
但該單位的秘書又說 是醫院人事規定 要先簽契約書 才能確定報到日期
請問有人遇到這樣情況嗎?
本來就在等人事通知 想去這份工作 但現在這樣 讓人覺得很怪><
作者: ZyMe ( Tree)   2014-06-05 16:27:00
我的想法 你可以簽名蓋章 "自行留底一份(拍照、影印)"後回傳你先拿到offer後,就要求正式契約書的副本(這時候應該就有了)若被加註不利條款,到時雙方再討論。反正你自己有留底證明證明留底和副本有出入,契約書被修改,理應重簽制式化條文就算了 若你很擔心被騙那就別去吧(公立醫院會嗎?)
作者: nononoby ( )   2014-06-05 16:37:00
謝謝你的建議喔!我會先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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