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行為偵測(重點整理)

作者: Tsengkt (收心)   2019-06-04 09:19:37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我大概理解你的想法
: 你的想法我白話一點說就是 把那種主動去把異常移動的ID抓出來
: 例如早上在台灣 下午就到美國了這種情況 在後台做異常行為標註
: 或者是和某些網站如FB一樣 如果你到新的地方會提醒你認證同時後台會標註
: 如果次數過多的話下去跑關聯偵測和他同情況的ID或高度類似的
是的、利用登入資料集訓練出網軍行為偵測規則,由AI主動挑出,
之後人工進行後續處理之判斷…
: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 站方僅可作為輔助偵別的證據
: 這裡有一個比較關鍵的點事我認為站方不應該作為主要偵別的
: 我先說我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這牽扯到一個程序正義的問題
: 因為掛VPN並不犯法 也不違反站規 用人家的ip位置去懷疑人家本身就不合理
關於此點我倒不覺得有何問題,
戴面具的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但戴面具進入銀行、遭到注意、警戒、或盤問是肯定的,
又或者在路上遊盪本身也不違法、但深夜在外遊盪或在他人家前馬路徘徊也不違法,
然路上巡警看到、找你聊聊天、也是可想見的事…
在民主社會裡、有很多事情都不違法,因為不能限制人民的自由,
但某些情況、這個自由是需要理由來支持、否則就可以合理懷疑…
例如戴面具可能是顏面燒燙傷、深夜遊盪可能是尋找失智老人,
雖然他們的行為合法、然警衛或警察的詢問也的確是在情理之中,
而他們提出了合理的理由、我們也就此接受,這我覺得沒什麼大問題…
: 用IP做主動偵查 現實社會會有一個取證合法的疑慮 除非修改站規成禁止掛VPN
: 這又牽扯到有些人是在查文獻的時候順道掛的境外學校vpn 所以禁止vpn不太可行
我們發現值得懷疑的理由、那我們可以要求說明,說明合理、自然沒問題,
說明不合理、或不願意說明,那我們對目標接著持續觀察、有何不對?
: 但如果是有人檢舉 站方被動偵查 沒主動因為他id異常當成網軍等
: 那站方就沒有程序正義的問題 白話點說 就法學上的無罪原則
要記得、我們在此前都是異常行為偵測,這些都還沒有牽扯到判罪的部份,
例如前面有個人、拿著數張金融卡、抄了一大堆密碼、正不斷重覆領錢的動作,
我第一個想法就是可能是詐騙集團的車手,所以報案請警察來確認應該也是正常,
最後發現、他是因為急需醫藥費、跟眾親友借了錢、拿了卡來領現錢,
雖說是誤會一場、但留這個心眼也可能是破獲詐騙集團,
拯救無數被詐騙窮苦人兼的血汗錢啊…
所以這種主動絕對是必要的,當然、什麼叫「合理的懷疑」這個就需要斟酎了…
: 而且站方唯一能做的就是 根據站規單人僅可擁有4個ID去砍除多餘ID
: 還有一個點就是 站方過多主動偵別 很容易又被陰謀論抹成藍綠問題
所以我說必要時需公佈我們的觀察規則、以昭公信,
不用怕規則會指導那些公關公司如何養帳號,因為規則可能提高他們養帳號的成本,
成本提高、獲利空間變小,產業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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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
Q:站方是否可將推噓文改為以「人數」計而不是「人次」計?
被帶風向的文、不管是推爆還是噓爆,常發生五六個ID就推噓爆一篇文,
若同一ID的推噓文在同一篇內僅計一次,這想也可以提高公關公司的成本,
而且也是一個合理的計數方式…
PS:發錢文讓自己被推爆也常發生,是否禁止就交版主心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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