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行為偵測(重點整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9-06-04 00:19:10
※ 引述《Tsengkt (收心)》之銘言:
: 贊成:
: Tsengkt:提出幾個基本方式用以判斷帳號的異常行為,如下列:
: 1.IP位址所在地,雖然IP在臺、人也不一定在臺;IP在美、人也不一定在美,
: 但這仍是最簡單的觀測方式,畢竟有些來源及國家實在太詭異,
: 難以想象在那邊留學或工作,這個分數可佔20%…
: 2.週/月平均逗留時間、上站次數等,比較歷史資料建構出的常模,
: 若逗留時間極短、足見非為閱讀文章而來、就是來搖旗助威後立刻下站…
: 3.時間移動之不可能,兩次上站時間與兩次上站IP實地相差過遠,
: 足見為共用帳號或使用vpn,此並非常人的使用習慣…
: 4.上站IP分佈過廣,經常性改換上站IP群亦不符一般人習慣,
: 一般人的上站位置應為家中、公司、手機及習慣的特定店家之類,
: 故理論上其IP群頂多分為三、四群,若有更多者、亦甚可疑…
: 5.其他…
我大概理解你的想法
你的想法我白話一點說就是 把那種主動去把異常移動的ID抓出來
例如早上在台灣 下午就到美國了這種情況 在後台做異常行為標註
或者是和某些網站如FB一樣 如果你到新的地方會提醒你認證同時後台會標註
如果次數過多的話下去跑關聯偵測和他同情況的ID或高度類似的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 站方僅可作為輔助偵別的證據
這裡有一個比較關鍵的點事我認為站方不應該作為主要偵別的
我先說我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這牽扯到一個程序正義的問題
因為掛VPN並不犯法 也不違反站規 用人家的ip位置去懷疑人家本身就不合理
用IP做主動偵查 現實社會會有一個取證合法的疑慮 除非修改站規成禁止掛VPN
這又牽扯到有些人是在查文獻的時候順道掛的境外學校vpn 所以禁止vpn不太可行
但如果是有人檢舉 站方被動偵查 沒主動因為他id異常當成網軍等
那站方就沒有程序正義的問題 白話點說 就法學上的無罪原則
而且站方唯一能做的就是 根據站規單人僅可擁有4個ID去砍除多餘ID
還有一個點就是 站方過多主動偵別 很容易又被陰謀論抹成藍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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