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徵業務督導員

作者: hggishs (雅雅)   2017-08-25 00:43:04
★機構名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缺類別:業務督導員
★工作地點:台北市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至17時;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1、 推動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負責相關行政業務。
2、 辦理醫院評估業務連繫及申請外籍看護工專用診斷證明書之行政審查。
3、 建立轄區本國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料庫,供照顧需求媒合就業。
4、 提供長期照顧相關諮詢服務,推展國內照顧服務資源。
5、 協助辦理長照中心之綜合評估機制相關事項。
6、 其他與中心相關之長期照顧業務。
★工作薪資:約33,923元整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國內外大學醫事、護理、社工及長期照顧等相關學系畢業。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聯絡方式:楊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5880分機526。 1、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
網(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
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1)
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
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A4履歷表、
自傳(100至500字)。(3)最高學歷證明(如為應屆畢業生,得提供學生證,如獲錄取須於
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明)、專業證照及長期照顧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在職者需檢附現職
在職證明)之影本。2、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封面
請註明:應徵「長期照護科特殊照護股-業務督導員」字樣,於106年8月30日前(郵戳為
憑)以掛號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殊照護股–楊小姐收
,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逾期、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
律視同資格不符,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
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封者恕不退還。3、其他說明:初審合格名單
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6年9月6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恕不另行通知。4、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另得視經費案件之
需求延長。
★其他說明:請勿寄站內信,謝謝。
作者: LeMos (完妝醬油)   2017-08-25 11:54:00
請問抗壓性要多高?
作者: METHOLOGY (米沙了居)   2017-08-29 11:36:00
大概是被要求加班不給加班費這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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