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更新與討論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22-05-28 04:31:45
修正案再次修正 生效日期時間不變
※ 引述《Metro123Star (火腿太陽擔當)》之銘言:
B.第3條重編 歡迎板友討論 若無特殊意見將於6/1 00:00起生效
原板規: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3.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量發文
或筆戰等。
3.2 發表空白文、洗板、手動置底、大量發文或轉文後自刪、多次重複推文、
商業廣告文、無意義文等。
3.3 使用暴力、情色、謾罵、污穢或不雅詞;挑釁、影射特定或不特定人士、組織、
團體;以及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遭遇死傷事故時板主得加重處分無上限。
3.4 內容空洞乏陳、內容與本板不符。
3.5 當板主依板友檢舉認定輕微違規,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可提醒當事人,
並移除相關文章或推噓文。
新板規: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不得有下列行為:
3.1 意圖與人引起紛爭,如惡意刪除或修改推文、挑起私人恩怨、捏造不實資訊等;
以個人特徵或行為等揶揄特定板友;使他人違反板規或誤導他人認為違反板規;
3.2 洗板、重複發文、手動置底、多次發文或轉文後自刪等;
3.3 發表暴力、情色、汙穢或不雅內容;侮辱、誹謗、影射、挑釁特定或不特定人士、
族群、組織、團體;散播歧視或仇恨言論;
3.4 內容空洞或不符合本板發文、推文標準;發表空白文、未經允許之商業或廣告文;
發言牽涉他人之私人事務、隱私或個資;
3.5 刻意擾亂看板秩序,涉及連續36小時內5篇以上不限帳號之文章(含編輯內容)、
同一帳號於3篇以上之推文、單一文章內7個以上不同帳號之推文或10則以上不限
帳號之不連續推文。
3.6 當板主認為違規情節輕微,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得逕行移除相關文章或
推噓文。文章移除前應由板主先行備份至精華區。
3.1針對吵架與人身攻擊 並避免網路霸凌
同意板友建議移除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與筆戰之款
但若出言不遜仍受3.3管制 篇幅過長視為3.2洗板 內容無關本板以3.4論處
修正後的第3條之詞彙定義:
揶揄:嘲笑、戲弄。
侮辱:傷害或羞辱他人人格、尊嚴等行為。
誹謗:以不實的言論對他人做惡意的攻訐批評。
影射:編造相似的情景來攻擊、詆毀別人。
挑釁:故意惹起爭端。
新3.5亂板條件舉例:
1.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a.某個或某些ID在36小時內發了5篇類似語氣或內容的文章讓看板文章列表難以使用
b.同一個ID在3篇文章都推類似言論偏離本板主題或人身攻擊等 破壞各篇文章討論秩序
c.單一文章中有7個不同ID洗風向偷渡政治議題等導致討論主題嚴重失焦
d.單一文章中三四個ID推文累積超過10則而看板討論秩序已有混亂情形
2.使他人違反板規:
推文告訴原PO可以直接刪掉別人推文(違反3.1)或可以買賣車票(違反1.2.2)
3.誤導他人認為違反板規:
說不可以發便當分享文 但該便當是台鐵便當屬於鐵路業者附屬事業即週邊相關議題
多數會達到3.5標準的違規亦違反3.1~3.4 主要是3.5可以使用死傷事故條款
如果內容看似是鐵道相關但意圖帶入政治議題 發言次數達標準也會視為亂板
使他人違反板規或誤導他人認為違反板規移動至3.1
推 twehwtp0: 新3.5的話……oz****986應該是很好的範例? 05/24 14:46
是的 該ID到處推文又使用「米蟲」或「廢物」攻擊台鐵員工
整個看板的討論嚴重失序屬於新3.5定義之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老實說 不要用那些詞就好了 幾乎都是違反3.3不雅詞導致
→ chicagoboy: twehwtp0大 就一堆籠統的東西,反正到時候裁量權無限 05/25 13:31
→ chicagoboy: 掌控在板主的自由心證。最好笑的是為什麼要堅持以前板 05/25 13:33
→ chicagoboy: 主留下來的板規 ex.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這倒 05/25 13:33
→ chicagoboy: 底有什麼好保留?網路討論本來就是以說服對方為目標, 05/25 13:34
→ chicagoboy: 只有對話不涉及公然侮辱、毀謗、散播個資...等違法事 05/25 13:34
→ chicagoboy: 由,就算筆戰也沒什麼,民主國家還限制人民對話討論不 05/25 13:35
→ chicagoboy: 能激辯?不能吵架?不能說服對方? 我是來到專制國家了嗎 05/25 13:36
→ chicagoboy: 還是我國不論家裡、公司、學校、議會...大家討論都不 05/25 13:41
→ chicagoboy: 能各有立場不能說服對方?要維持皇城裡的河蟹生生不息 05/25 13:41
我還滿同意你的看法 如果都是討論鐵道相關議題 不需要限制筆戰
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屬於道德方面 也不須寫進板規
不理性的討論可以用其他板規判決 那原始3.1這點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傍晚在雨中修改板規修正案
生效日期不變
by傍晚
作者: twehwtp0 (殘風碎月)   2021-05-24 14:46:00
新3.5的話……oz****986應該是很好的範例?
作者: chicagoboy (芝加哥)   2021-05-25 13:31:00
twehwtp0大 就一堆籠統的東西,反正到時候裁量權無限掌控在板主的自由心證。最好笑的是為什麼要堅持以前板主留下來的板規 ex.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這倒底有什麼好保留?網路討論本來就是以說服對方為目標,只有對話不涉及公然侮辱、毀謗、散播個資...等違法事由,就算筆戰也沒什麼,民主國家還限制人民對話討論不能激辯?不能吵架?不能說服對方? 我是來到專制國家了嗎還是我國不論家裡、公司、學校、議會...大家討論都不能各有立場不能說服對方?要維持皇城裡的河蟹生生不息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22-05-28 04:37:00
此文發完後將不會以電腦上線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2-05-30 12:19:00
推新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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