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行運價率計算是依據鐵路法第26條的規定:
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公式,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定之;變更時亦同。
國營鐵路之運價,按前項公式計算,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變更時亦同。
而計算公式從版上查到的資訊是:
客運每人公里基本費率=
[全年合理客運基本收入*(旅客列車公里/客貨列車總公里)]/客運延人公里
https://imgur.com/ofNem9D
而因為計算公式被訂死了,所以在討論台鐵是否採用彈性票價時會提到要修法,
就算不要送立法院審定至少也要讓台鐵有一些彈性空間
我在想如果不修法的話是否可行?
因為似乎也沒規定計算公式一定要長怎樣
所以從根本上把公式設計成有彈性的計算公式
加入一堆IF,然後再判斷要丟到哪個區間用哪個公式
譬如尖離峰、偏僻路線等採用不同計算方式
並且在變數中再加入由台鐵(或交通部)可以自由決定的數值
是否也可以達成彈性票價的目的?
(注.不考慮在立院是否通過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