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鐵南延送政院 審查委員質疑程序不當

作者: s6210603 (小玉玉)   2019-11-20 17:25:17
高鐵南延送政院 審查委員質疑程序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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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2:15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即時報導
交通部今年9月27日開會審查高鐵南延案,經兩個半小時討論,從四個方案中敲定「左營
案」。交通部次長黃玉霖表示,高鐵延伸屏東案已經在11月中送進行政院,版本與原本差
異不大,但是再加上國土發展以及左營站和屏東六塊厝的開發經濟效益。不過,高鐵延伸
屏東可行性評估審查會有審查委員質疑,審查意見必須要經由委員確認同意才能通過,卻
未經委員同意就報到行政院,有違審查程序。
高鐵左營案規畫從高鐵左營站延伸至屏東六塊厝,行車時間約十分鐘、預估新增屏東站每
天3900旅客,耗資554億元。至於送入政院之後,預計何時會核定?交通部次長黃玉霖表
示,時程上,必須尊重政院審查與核定程序。
黃玉霖表示,方案內容跟之前都一樣,只是把一些原來沒有量化的經濟效益,補充上量化
數據。他說,因為現在的經濟評估,只算空氣減碳以及降噪、降低交通事故相關數據而已
,現在也再加上場站開發效益,也就是左營站和屏東六塊厝將來開發,以及國土發展的經
濟效益。
審查委員指出,9月27日審查通過之後,交通部於10月21日才把修正內容透過電子郵件寄
送到委員信箱,然後要求隔天回覆,當時有要求必須依照審查意見完整修正後再提出,隨
後有一位基層同仁透過郵件回覆:「會繼續努力」,本來以為,應該還會再收到相關修正
意見,沒想到卻已經報到行政院,讓委員對於修正報告持續空等,卻才發現原來該案已經
送到行政院。
審查委員指出,當時審查委員要求全案必須經委員建議修正之後,再提送委員確認後才能
報行政院。不過,該案還未經委員確認就送行政院,有違審查程序。審查委員認為,明明
是要經過委員確認,可能發現很難修正,才連修正都沒有就直接報到行政院。
鐵道局長胡湘麟表示,當天開會時,是有一名委員在結論附帶意見指出,報告內容必須再
補充委員意見後修正才能提報到行政院,因此,會後也有將委員的意見都補充修正提供委
員,其他委員統統都接受了,但有一名委員覺得其他方案的評估資料也不夠細、不夠完整
,必須詳盡補充,但是因為會議結論已經完成,還要進行四案完整補充分析,在經費跟時
間等作業上,沒有辦法進行。
該名委員表示,他也有要求初篩的兩個方案,也就是左營案跟高雄車站案,必須要依照他
建議的指標也就是國土規畫、區域發展來分析,不然評估內容會不完整,但是後續也沒有
補充這個部分,就送到行政院,他認為提報案子,程序也要完備正當。
鐵道局副局長楊正君表示,審查會當天確有附帶結論就委員所提各項意見,請鐵道局在報
行政院前,將補充內容先徵詢委員意見,惟並沒有要經過委員同意才可以報到行政院的內
容。
楊正君說,該次審查會並不像鐵路地下化或捷運係依部頒審查要點進行,它是交通部召開
的期末報告審查會,邀請內外部委員協助,因此沒有必須經過委員同意始能報行政院的規
定。
楊正君表示,當天附帶結論是要「徵詢」委員意見,且當天會議決議已經確認採左營案報
院。鐵道局已於報部前述明報告修正內容及徵詢委員意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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