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延建高鐵先賠新加坡3億 若毀約再罰3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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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20:04聯合報 記者張佑生╱即時報導
新加坡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和馬來西亞經濟部長阿茲敏5日下午3時許在馬
國布城簽署協定,同意把新隆(馬來西亞稱隆新)高鐵雙邊專案延後2年。新隆高鐵必須
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重新開機,否則這將被視為終止計畫。
原本在2026年12月31日通車的隆新高鐵,全長約350公里,是東南亞史上最大型基建工程
,預計於2026年營運。隆新高鐵時速高達320公里,可將往來吉隆坡及新加坡路程縮短至
90分鐘。
星馬簽署展延新隆高鐵計畫協議,同意暫停該計畫直到2020年5月31日;不過,大馬政府
必須在明年1月,針對這項展延,支付4500萬令吉(約3.4億台幣)給新加坡。
阿茲敏指出,馬新兩國一直都尋找著良好雙贏方案,而今天在兩國領袖見證下,簽署有關
協議。
許文遠說,兩國城市之間距離達400公里,為此許多新加坡人都在等著落實該項計畫,但
是他們理解為何馬來西亞展延有關計畫,所以經過多番商討,新加坡同意展延。
他說,有關展延計畫會直到2020年5月底,如果馬方不願意繼續,馬來西亞同意支付星國
在該計畫上所蒙受的損失。
許文遠說,星國開始這項計畫多時,新加坡最關注這計畫為國家帶來多少利潤,如今計畫
展延,新加坡也關注有關計畫在展延期間,面對多少損失: 「我們不能就這樣展延而已
,畢竟還涉及一些承包商維修費用和工程費用,這也是我們關注的事。」
在兩國聯合文告中提及,有關計畫原定在2026年12月31日完成,但隨著展延2年後,預計
有關工程建竣日期為2031年1月1日。
馬國總理馬哈迪、副總理旺阿茲莎及新加坡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5日下午
一同見證展延隆新高鐵計畫協議。
自509政權更迭後,因國債原故,馬哈迪宣布展延多項大項計畫,包括隆新高鐵,其興建
總成本約1100億令吉(約8200億台幣)。
早前有消息指出,該計畫或推遲到2020年5月31日。
報導指出,星馬於2016年簽署協議,協議並未附上展延條款,因而若大馬政府毀約,需賠
償5億令吉(約37億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