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不滿多補票怒告台鐵 結果僅獲賠3元

作者: MickeyDisney (米奇迪士尼)   2017-03-12 15:01:5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2/1074480
男不滿多補票怒告台鐵 結果僅獲賠3元
花蓮縣程姓男子去年1月底買了板橋往花蓮的普悠瑪號車票,但他在台北車站上車
,竟花了23元補票板橋到台北的費用,上車後才知不用補票,抵達花蓮時他辦理退
票,卻被告知要扣掉20元手續費,因此僅退3元給他。程男不滿,提告向台鐵索賠
20萬元被判敗訴後,又上訴改成要求台鐵退還23元,台北地院日前判台鐵須退他3
元,全案確定。
程男提告主張,他去年1月底購買板橋往花蓮的普悠瑪號列車車票,當天他在台北
市辦完事情後,想就近在台北車站上車,便詢問售票小姐該列車有無停靠台北,售
票小姐聲稱車票上沒有台北字樣,須再補票「板橋到台北」23元。
程男補票上車後,見車廂燈箱資訊發現下一站是南港,和他補票的「板橋到台北」
不一樣,這才發現列車板橋往花蓮途中會經過台北車站,根本無須補票。程男向車
長反映後,車長稱他已重複購票。
但程男抵達花蓮車站要退票時,竟被告知須依規定扣除票價20%、但不得低於20元
的手續費,於是他被扣掉20元手續費,只能退回3元的票價。他認為台鐵強制補票
,退票又扣手續費,已侵害他的權益,因此求償20萬元。
台鐵稱,程男當時要求買板橋到台北的車票,並非售票員強迫他購買。超購車票依
規定出發後或列車上都不受理退票,程男的票是因為有車長簽證,才讓他退票。依
規定,退票要收票價20%但不得低於20元的手續費,程男無法接受便離開車站。當
天列車燈箱資訊也正常,程男所訴和實際情況並不同。
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程男無法證明台鐵有強迫或非法售票,讓他精神蒙受損
害,因此駁回告訴。程男又上訴,並改要求台鐵退還他23元補票費用。
法官認為,程男買的「板橋到花蓮」本已涵蓋「板橋到台北」,不用另外補票,《
鐵路運送規則》也有「未乘區間票價不予退還」規定,因此程男稱售票員以票面沒
有「台北」字樣而不得上車、得補票的情況,不符常理,他也沒提出證據證明被強
制補票。
不過法官認為,程男的補票的確已獲車長手寫註明「旅客多購此張車票,故予以辦
理重複購票」,而成立「專案退票」的情形,但依規定仍得扣除票價20%但不得低
於20元的手續費,因此扣掉20元手續費後,判台鐵得給付3元退款,全案確定。
(游仁汶/台北報導)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3-12 15:21:00
3元...不如直接送掉了 直接送掉
作者: rc0216 (背影)   2017-03-12 15:21:00
好亂~~~~~~~~~~~~~3元塊錢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這乘客也真是一絕!!!!!!!!!!
作者: milkteafood (新垣結衣能年玲奈的老公)   2017-03-12 15:25:00
不能直接准退原票嗎@_@
作者: alex640107 (俠客行)   2017-03-12 15:31:00
因為不是跟原票同區間,所以不能准退原票
作者: Jason123okok (jj)   2017-03-12 15:43:00
售票小姐有夠不敬業的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7-03-12 16:21:00
台灣地理......
作者: trains   2017-03-12 16:36:00
鐵路特考又不考地理
作者: owenx (歐文)   2017-03-12 16:52:00
這就叫浪費法律資源。
作者: vincentoh (vincent)   2017-03-12 17:20:00
浪費司法資源,5元免找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3-12 17:36:00
這金額提告就是為了出一口氣而已 根本不是為了23塊
作者: bary123 (QQ)   2017-03-12 17:39:00
這售票員是多ㄎㄧㄤ才叫人補票?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3-12 17:41:00
感覺是售票員以為板橋在台北和花蓮的中間......
作者: chuan710613 (*~為自已~*)   2017-03-12 17:45:00
一開始的站務人員素質太差
作者: shigowen (shigo)   2017-03-12 17:55:00
這是在台北的售票處吧 會不知道地理位置??反而覺得舊址是溝通不良造成的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3-12 18:14:00
售票窗口沒背站名代碼嗎?那是照順序排的以前第一天當站務就有背了 台北站不可能不背吧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3-12 18:19:00
一審敗訴已要付 3000 訴訟費,上訴應該只是爭口氣而已。
作者: yuan7890 (yuanhau)   2017-03-12 18:56:00
售票小姐真的很ㄎㄧㄤ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7-03-12 18:58:00
我錯了,應該先看裁判書再說話的......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7-03-12 19:16:00
瞎扯售票員,其實就是他想凹退票而已,他根本提不出證明是售票員害他多買了一張票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7-03-12 20:26:00
那你又知道他想凹退票了?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7-03-12 22:22:0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簡上字第383號一、二、三元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7-03-12 23:19:00
幸好他沒承諾過打贏官司要捐慈善單位,不然捐錢時匯款手續費比得到的還多
作者: Subscript9 (暱稱什麼的好難取)   2017-03-13 00:12:00
3元,唉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7-03-13 00:12:00
之前有過花蓮到台北的車票,在七堵無法走自動出佔要走人工出站,這點覺得有點怪至於地理問題,曾在台北往基隆的列車上,遇到乘客說他現在才知道往基隆的車子會經過松山,之前他都要等往松山的車子
作者: Akulamaru (Akula)   2017-03-13 01:04:00
刁民:我只是要一個公道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7-03-13 07:11:00
其實也死無對證,畢竟沒有人能證明當初售票員跟他之間的對話究竟是什麼
作者: dicky0437 (飯田)   2017-03-13 08:04:00
推法官專業,窗口要求補票是片面之詞,不符常理。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7-03-13 08:52:00
刁民所謂的公道根本是鞋磨歪道
作者: wujanda (Wu Wa!!)   2017-03-13 11:45:00
哈哈但賣票的真的夠ㄎㄧㄤ
作者: tbjtb31019   2017-03-13 23:07:00
一開始還索賠20萬元是X小......
作者: yah13305 (martos)   2017-03-14 01:23:00
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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