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非常抱歉。
小妹跟朋友們打算從內壢搭1133次區間車到中壢再轉113次自強號去台中玩。其中有一位朋友會從新竹站上車,所以大家打算從內壢開始站到新竹才買坐票坐到台中(已經託新竹上車的朋友買好大家的票了),這樣大家可以坐在一起。
因為大家的行李都不輕所以希望能在中壢車站的月台上直接轉自強。
於是問題來了:
朋友A覺得可以當天從內壢買(內壢到新竹)區間車票即可。他平常刷悠遊卡搭區間車轉自強號是沒問題的,所以他覺得買區間車票站在自強號裡面也可以,價錢比刷悠遊卡多一點點。
但是朋友B覺得朋友A這樣算逃票,因為自強號的站票跟坐票價錢是一樣的,所以應該要買(內壢到中壢區間跟中壢到新竹自強)打在同一張車票上。
朋友A則認為我們都是站著沒有坐下,明明站票用悠遊卡只需要坐票的一半,而且不算逃票。為什麼改變付款方式就要付跟坐票一樣的錢?他無法理解。
朋友A跟B都各自有支持者,於是大家從內壢到新竹的票遲遲未定,想請大家指正,如果哪位朋友的想法有誤,應該如何解釋比較妥當?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