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考績法即將修正為惡法(個人認為)

作者: boloco (巴樂可)   2024-02-15 20:48:42
以下都是我個人的看法。
1.先砍年功頂人員半個月考績。這些錢分給了誰?我不知道。
總之你年年被砍了半個月,這樣損失多少請自己算一下。
請不要妄想你可以拿到傑出或優良,你屈指算一下你們單位
的主管人員佔比多少?為什麼叫你算一下你們單位主管的佔比
,請參考惡法第九條: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始得考列傑出:第十小點,十、擔任機關首長、副首長,或
主管、副主管職務,領導有方,績效優良。主管若不是領導有
方,底的人憑什麼拿傑出,憑什麼拿優良。
2.講白一點,現在公務員福利就是爛,沒人要當公務員(請參考
一下112年理工科的錄取率20%、30%,表示都沒人願意來考),
只有這些被政府所騙年資己高的人員跑不掉,所以就想出這招
來留住新任的公務員,但是初任的同仁啊,有一天你們也會老
,你們也會受到影響的。
3.惡法第十條 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優良以上:第三小點,
三、 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
4.惡法第第十一條 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有具體事證,足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考列待
改善:
一、平時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或無獎懲抵銷而累計達記過二次以上未達二大過。
二、曾曠職繼續達二日以上未達四日,或一年內累計達五日以上未達十日。
三、曾因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涉嫌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規定經檢察官提
起公訴,或因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測稽查或拒絕接受檢測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
四、曾對他人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使其遭受身心不法侵害,情節嚴重。
五、曾對他人為職場霸凌,使其遭受身心不法侵害,情節嚴重。
六、曾挑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嚴重。
七、曾不聽指揮或破壞紀律,情節嚴重。
八、曾怠忽職守、稽延公務或績效不彰,造成嚴重不良後果。
九、曾負責業務,處置失當,造成財物或人員損傷。
十、曾洩漏應保守之機關機密,情節嚴重。
十一、曾濫用職權整肅異己,徇私不公,情節嚴重。
十二、曾違反行政中立或其他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規定,情節嚴重。
十三、曾因品德操守、工作表現或服務態度甚差,影響業務推動或政府信譽。
第10條及第11條的意思就是,請事病假14天等同被記過二次或等同酒駕、毒駕或等同犯性
騷擾案,而且都是情節嚴重的等級。
請事病假合計14天就被講的像殺人放火似的。
公務員連生病的權利都被徹徹底底的剝奪了。
時代一直在進步,公務員這十幾年來,退休金、福利一直被砍、砍、砍,可惡的是,連生
病的權利都要剝奪。
試問,我們的政府真的這麼不長進嗎?十多年來無法帶動國家成長增進公務員的福利,只會
砍福利。
(不要跟我說有加薪,就是加福利。)
各位公務員一起出聲反對這個考績惡法。
不好意思個人排版功力不好,段落都沒對齊,請見諒。
作者: kutkin ( )   2024-02-15 20:51:00
不得考列優良以上 就是現在的不得列甲等「請事病假14天等同被記過二次或等同酒駕」你這哪來邏輯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24-02-15 20:55:00
作者: boloco (巴樂可)   2024-02-15 20:57:00
恕我眼拙,把優良看成良好。那第10條和第11條我沒意見。
作者: circus763 (跳跳虎)   2024-02-15 20:57:00
新聞?
作者: boloco (巴樂可)   2024-02-15 20:59:00
我又手拙,把討論選成新聞,我太笨了。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4-02-15 21:29:00
既然沒福利,就要給自由呀...還不如共產黨 = =既有權力(休假、加班費)能落實就偷著樂了還想啥福利?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1:31:00
我不懂為什麼一堆人誤以為草案的優良以上對應現在的甲等?明明就是草案的良好考績1個月對應現制的甲等考績1個月總是有一些甲等控自動把本草案創出來的兩個新等第傑出、優良自動轉化為甲等,根本不是這樣,好嗎?我另外建議若符合升等條件,當職位佔缺已到頂而無法再升這時應該改以直接晉升年功俸或年功頂這是一個折衷方案,既然砍0.5個月的年功頂,那就應該讓我們早一點晉升年功頂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5 21:41:00
邏輯不好的網軍不要再帶風向了,數學算一下就知道良好就是乙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1:43:00
大哥阿 不是我再說你 現在請事病假14日也是打乙等阿其實兩種考績法等弟是不用比較的 看錢就好年功頂少錢就是少錢 就算良好一個月有個屌用你要砍功頂那俸點不要設上限阿 我每年都跳俸點 至少爽俸點沒上限 我看到時候又說退休金領太多囉 哭哭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1:51:00
既然各位都自以為甲等非你們莫屬,你們更該支持我剛剛說的方案,佔缺已無法再升等時,只要滿足升等條件,直接晉升年功俸或者直達年功頂,早領那0.5個月,或許可以抵消不少本次草案帶來的損失。其實我並不把年功頂降為0.5個月當作是減薪,年功頂少0.5個月是為了支出草案考績等第的調整大家要追求的反而是要求政府增加績效獎金的支出,基金財源擴大,問題自然解決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1:56:00
你是在講什麼鬼話阿少0.5個月不是減薪?????不是自以為甲等非我莫屬 而是三年輪一次乙等如果扣除調單位 三年都全乙是不是要檢討自己啊
作者: ken9999 (ken)   2024-02-15 22:00:00
基層全都良好/待改善,表示你主管不會用人嘛,那憑什麼給主管拿傑出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2:00:00
而且你說這佔缺根本沒考慮過同為警消的公務員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2:01:00
基層拿良好,表示上層認為基層再怎麼努力,於公務影響有限,秉持著淘汰明顯不適任(待改善)精神,讓廣大基層享有不必認真做事還拿乙的不合理狀況,績效都有1個月警消的公務員佔缺有什麼問題?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24-02-15 22:02:00
明明就變相減薪 還有人挺 大概是既得利益者拉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2:03:00
大哥阿 警消外勤哪來的佔缺阿 扣除分隊長所長 上限就是525就到頂了 哪來的佔缺問題總而言之就是少錢被砍錢還會爽的 我真的不知道是想啥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2:06:00
他們編制不同,就用類比的方式,他們總有升等升階吧?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4-02-15 22:06:00
拿到錢變少原來不是減薪 難怪走私可以變超買 是不是要頒個諾貝爾獎給考試院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2:06:00
就像當初年金改革一堆已退休人員跳腳抗議 很正常啊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2:07:00
因為階級,符合升等卻升不上去的,就直接領該階級最高,因為缺不夠導致本來符合升遷卻不能升,就讓他們直接跳領上限,意思一樣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5 22:09:00
痾 你是完全不懂吧 警消就算考過升等考 沒去警大上限就是警正四階而已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2:16:00
警消在這次草案中會領年功頂吧?
作者: kutkin ( )   2024-02-15 22:32:00
警消根本沒時間跟你吵,因為他們退休早適用危勞的比較早退休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5 22:35:00
那就表示警消在這次草案中受的影響相對較小,不像公務員要做很久。其實公務員裡面技術類輪班人員,也應該列入危勞
作者: lyjerry (karenas)   2024-02-15 22:38:00
覺得可以改,但年功頂應該不要砍現在砍老人,以後我們也會變老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5 22:46:00
沒錯,而且很快就變老人,高考大概12.3年就到頂了,離退休還非常久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4-02-15 22:56:00
把事情越講越複雜的時候,當心就是要開始耍流氓了
作者: a260617 (q0q0)   2024-02-15 22:57:00
yyc提的直接跳領上限,對無職缺升遷,已年功頂或即將年功頂的基層,既不公平又無幫助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24-02-16 00:12:00
良好就等於考績甲的錢耶?以後再也沒有半個月(考績乙)了,為什麼總是忽略這一點?
作者: BaBiQ (怡然自得)   2024-02-16 01:23:00
砍老人的年功頂下一步該不會是延後退休年齡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24-02-16 02:03:00
給你新人低俸點的良好,砍你老人高俸點的年功俸,居然還有人說好,佩服佩服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24-02-16 06:45:00
因為攻頂後,良好也被扣了半個月啊!你遲早會攻頂的,加上退休以後或許會延,對大部分公務員都是減薪講了那麼多,還看不懂的不是故意就是天真
作者: jennywalk   2024-02-16 08:10:00
修考績法的那組人,遵循著交辦任務十數年如一日在想要怎麼調整。是否有考量,物價波動,通膨跟公務員不得兼差等各項外在因素。寫成這個直接等於減薪的東西。都沒考量人時地,公務員早就不是優於外界就業環境了
作者: op520   2024-02-16 08:13:00
好多條黨的狗在這邊吠 汪汪汪
作者: daniellue (我只是路過)   2024-02-16 08:22:00
1.實質減薪 2.跳等變慢 3.警消不是不吵.而是學長學弟制很重.新人幾乎都乙.沒在輪 回歸到2警消其實更慘.同一群人年輕時萬年乙.年功頂時被砍年輕時遇到對年輕不利規則.老時遇到對老人不利規則.簡單來說就是壞的部分全中.只有後面進來的人沒影響但後面的新人.不可能有傑出.說不影響其實也沒有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24-02-16 08:48:00
早點功頂,不過是早上三顆水果,下午四顆水果,或是早上四顆水果,下午三顆水果,朝三暮四成語的翻版說到底就是政府不想花錢在這人事費用上,又想要公務人員認真幹活,耍猴的現代版本
作者: net25 (W)   2024-02-16 09:09:00
後面進來怎沒影響,本可以2甲升職等現在變成3年欸
作者: wwf0516 (....)   2024-02-16 09:16:00
升等差一年有關係嗎 沒佔到缺就卡住了 影響大的是年攻頂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2-16 09:58:00
升一等有加薪啊怎麼沒差,一本三跟二本一差3000欸,將近10%的差異,不要都拿六本三跟七本一同一格的角度看世界
作者: s1001234 (亦凡)   2024-02-16 10:44:00
升等差一年關係可大了...
作者: d8751102 (你殺了一個我 還有千萬個)   2024-02-16 11:18:00
還好吧 有些人多領 有些人少領
作者: cowbay8025 (修)   2024-02-16 12:56:00
實質減薪 又把85%的人壓在同一等級 鼓勵擺爛也能護航pr83.84的人跟pr20.30的人領一樣的錢 這樣激勵了誰
作者: op520   2024-02-16 13:35:00
講沒關係他媽的補錢給我啊?能有11萬領當然就沒差吧,真香這政府就是要把各位基層黨奴、把基層主管當狗,懂?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4-02-16 20:00:00
本來就惡法吧...:Q
作者: dexmanlau (never give up)   2024-02-16 20:20:00
朝三暮四 的時間差 跟攻頂時間差 差這麼多考慮複利效果 就完全不同
作者: fastfu (1983年小巷12月晴朗)   2024-02-18 21:52:00
八樓說不如共產黨,要不要去看看共產黨現在過得如何
作者: bhisoka (卡卡)   2024-02-20 18:24:00
作者: Jaygo5566 (杰哥5566)   2024-02-21 12:55:00
這惡法就算修過,應該只適用113年以後考進的公務員,不然就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2-21 22:19:00
年改:你說信什麼保護什麼原則
作者: glenn608 (小賴)   2024-02-22 06:23:00
我這單位還五天就吃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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