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作者: timeup91425 (傾盆大雨)   2024-02-07 16:36:40
考績法的修法我覺得一直以來都沒有修到重點,說要公平都是打打假球
包括這次我看起來也只是從年功頂的薪俸移轉到考績獎金而已
考績法真正的弊病在於「強制比例」和「上下階層」的交互作用
首先強制比例75%、25%強套在每個機關
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概念,自然容易失去評比的功能
再配合上下階層的體系,考績掌握在上層職等高的官員,甲等級也是上層,尤其是簡任官先
拿,導致基層人員乙等比例大幅提升(ㄧ堆有關考績的研究論文都有指出,我就不信立法院
ㄧ堆博士學歷諸公不懂這個道理?)
所以回歸考績法,要嘛廢除比例制,就是學教師制度授權回歸到機關自主權責認定,但是基
本上我們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
如果要比較公平和可行度兼具的話,應該是按照職等作橫向評比,最起碼可以刪除「上下階
層」的因素。如果依職等橫向評比有困難,最也要按照委任、薦任、簡任等去做比較,這樣
考績法我覺得才有意義,才是在玩真的。
作者: carefri (麗文)   2024-02-07 17:03:00
考績法有訂了阿!但是不執行
作者: tktk1212 (Lavender)   2024-02-07 17:30:00
跟這個政府講公平就像是笑話,那個比例限制就是告訴你沒有公平
作者: Cochran (Jin)   2024-02-07 17:42:00
現行考績法第9條,但沒人在遵守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07 17:47:00
為何教師制度可以延續到現在不必改,你認為不可能,可是它是明明白白存在在你眼前。教師人比公務員多嗎?沒有阿知道為什麼了吧?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4-02-07 17:59:00
沒有完全公平的制度,你去外面待也是一樣靠北制度。
作者: zzzzaaaa (1111)   2024-02-07 18:06:00
沒有完全公平的制度,所以我們不用朝公平改革XD
作者: dran30 (人生只是想吃飯)   2024-02-07 18:06:00
那個設比例就是想省錢....連現在這個方案也是想省錢
作者: zzzzaaaa (1111)   2024-02-07 18:09:00
這方案我看就只是找個名目幫高官加薪而已啦
作者: dran30 (人生只是想吃飯)   2024-02-07 18:11:00
政府整個年金改革的一貫作法就是省錢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4-02-07 18:49:00
調整是應該的啊,但你要完全公平本就不可能,怎麼改都會有意見,我是針對公平兩個字來討論而已。
作者: rfire   2024-02-07 19:50:00
樓上說的好,那為何不改成和教師一樣,沒有甲等限制?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07 20:57:00
沒錯,法案過了,國家可以省下非常多錢,功頂到頂的時間比沒到頂時間多,優良等級開始就被影響了,未到頂多拿(錢少時),但功頂後就少拿了(錢多時),良好等級前面沒多拿(除非萬年乙的,但只有25%),功頂卻少拿半個月,等於只有原來25%和5%受益,其他人都受損,以後本來不請事病假的都可能會請,心中才會平衡點,和擺爛的拿一樣的錢,認真做的是傻子
作者: shinshu278 (水雨)   2024-02-07 21:04:00
我看草案修正還寫這樣調才能真正鼓舞士氣我看他們是不知道那15%基層幾乎拿不到根本是打擊士氣吧
作者: CHECC (這國家沒救了)   2024-02-07 21:08:00
太好了,少半個月,換5天事病假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07 21:11:00
不只5天,請好請滿也是良好
作者: dexmanlau (never give up)   2024-02-07 21:37:00
公務員又不是多難的工作 吃大鍋飯沒啥不好都嘛是主管主觀意識 殊不知自己也沒多行
作者: carder (YA)   2024-02-07 21:39:00
傑出和優良名額扣掉給長官的名額,再留給基層的能有多少,根本希望大部分承辦平庸化。老實講公職做久很難讓人想要在工作上積極表現,即使有,還不是為了那一點點薪水差距因為要養家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07 21:54:00
好喔,那就讓那些15%的人認真就好,本來會認真的也沒必要了,反正工作沒多難嘛,以後事病假請好請滿,做到60分就好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24-02-07 21:56:00
我覺得公務員還蠻難做的 說沒多難的 辭職的越來越多 劣幣驅逐良幣
作者: xiaoyiping (蕭逸萍(小依萍))   2024-02-07 22:23:00
我現在就萬年食蟻獸了,到時候修法,我肯定還是那15趴,我又不想馬屁巴結討好上頭,不如心一橫把事病假請好請滿,至少心態上比較爽打錯字,修法後,我是那85趴才對
作者: Hotem   2024-02-07 22:31:00
公務生涯 功頂的時間比 未達功頂來得長 挖多給少=實質減薪以前當你是個人才 教師可以全甲 公務人員75%甲 25%乙以下想修當你是個蠢材 只有15%傑出優良 85%打進良好待改汰除就是看你公務人員沒有 看不起你 從根本上不珍惜、重視人才以前給你穩定職務 不好的可以丁等汰除草案當作是免洗筷 只有15%傑出優良 其他良好待改或列為汰除以前是人才 多數可稱好 草案當蠢材 只有15%才是好 看扁人
作者: carder (YA)   2024-02-07 23:46:00
公務機關最需要的就是汰除制,精明蠢材考上後各種情緒勒索長官同仁,應該要丙又因為背景等原因不能打丙,愈待愈爽,正常人跟這種人一起拿良好,也是看扁人
作者: aaalagon (Plus Green)   2024-02-07 23:57:00
前幾樓的問題,在一個可以決定你走人的腐敗上司前都是個屁你說會遇到擺爛的同事想趕他走,遇到討厭你的上司你有什麼能耐?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語)   2024-02-08 05:17:00
草案11條,要小心事假別請超過,要不然也會被列為待改善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08 08:49:00
事假請超過7天會被扣錢,可以請病假
作者: jian03   2024-02-08 17:20:00
這修法就是肥長官砍承辦人 前20%收益者首長、專委、機要秘書分完搞不好到科長都不夠分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24-02-08 17:59:00
主官權力更大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24-02-09 10:01:00
蛤 不管你法律改好或改爛 長官想整你根本不缺方法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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