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單一陳情系統靠加分他局處認定責任歸屬是不是很蠢?

作者: gokratio (X)   2021-05-25 19:42:28
首先要鼓勵這種勇於任事的態度
但是原則還是要回歸權管機關,只有權管機關才有權利回覆
(除非您是上級機關)
因為在第一線公所工作過,提供幾個經驗參考
1.「您覺得很基本的資訊有可能是錯誤、過時及不正確的」
拿最基本的地址來說,常常有民眾跑來辦事情,
但是有些複雜的事情還是要回歸局處
有時候會直接跟民眾說準備ABC文件到D局去辦
結果民眾跑了大老遠到了D局,結果要在D局E處辦
兩個地方又是相隔好遠,到了地方文件可能又被認定資格不符
要另外準備額外佐證資料再去辦
通常民眾會直接怪罪公所提供錯誤的資訊造成他到處亂跑
所以現在原則會先幫忙找電話,請民眾先跟承辦確認再去
自己也曾遇過 要急著繳資料給某處
結果跑到地方才發現,要繳資料的科室是在三十公里外的辦公室
地址這種這麼基本到基本不行的東西,誰會知道會錯?
2.「承辦不能代表機關」
雖然現在業務高度分工,很有可能您接的業務全機關您專業度最高
甚至沒有第二個人瞭解您的業務
但是 沒有機關首長認可的書面公文一切都是屁
首長考量的更多,預算、業務甚至是他個人工作表現
更不用說地區樁腳 政治性問題
以前業務會勘,看一看總會答應里長說可以做
後來久了,不能再當菜逼八的時候
就改成說:「回去簽公文努力~里長有遇到長官再麻煩說一聲」
這樣才不會被追殺說你都答應啦怎麼沒做?
總而言之
公門好修行~努力修成不壞金身
作者: AtsukoErika (敦子繪梨花)   2021-05-25 20:48:00
2真的是 每個基層的心情 很多事情依照自己的專業度其實心裡都有答案 但是上頭考量的更多 最後只會做出很模糊的決定 幾次之後基層也只會給予模糊的答案了然後就會看到一件事 明明2 3天可以解決 硬是要繞一大圈 最後逼不得已 還是回到基層的決定 但是已耗時n個月了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1-05-26 05:11:00
問題是那些有待學習的長官每幾年就換一批
作者: leejin   2021-05-26 11:48:00
就台灣公職人員選舉官制度最欠改革,卻大權在握不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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