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區里長在108年時拿土地同意書讓公所新設側溝,結果最近有人陳情案外案才發現
原來土同(6人中1人已經中風10幾年),由於里長無法取得土同,明示暗示他是否將侵佔私人
土地部分打除,結果里長說土同是民眾簽的跟他無關!!!
里長說但是公所108年新設的側溝(108年未完成,原本109年要續做,結果被我發現土同是假
的,並且土地所有權人的家人有來公所詢問)不能打除,在我強烈建議下,他去通知新北市
議長辦公室秘書來電公所,請區長好好處理!!!
公所長官部分也是想息事寧人,但對本人而已,我是被里長欺騙才做了違法的公共設施,在
這情況下有辦法請求市府單位,或其他外部單位的協助嗎?
畢竟做公務人員土木類的,也是想造福人民,不是想侵占別人土地呀!!求救一下
話說DDP真是厲害,侵占別人土地只說大不了來告,不過那個人中風,可能也是無法告他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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