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怎麼讓金管會的承辦人員動起來??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3 01:20:51
請問各位大大,我是4/21因為小輕原油被爆炸重傷的受害人之一,
在4/23號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女士在各家媒體說要查當日
因為期貨商的系統問題(無法下負值單)導致投資人根本無路可逃,
然後過了一個多月,期貨商都開始假扣押扣薪水來脅迫了,
副局長說的查的問題到現在也沒有一點消息,
當然小老百姓打電話說找副局長就被踢來踢去(保護得很好,而且副局或長官們都很忙)
踢到承辦後,承辦就說全部交給期交所查核,就沒他們事了,
期交所愛查多久查多久(明明是個簡單的是非題:期貨商的系統能下負值單嗎)
而且查了期交所的董事組成全都是期貨商的人(少林足球畫面球證旁證...)
承辦也不給期交所訂調查完成時間,期貨商也不提供任何當日交易證據,
為此也查了法規是有明確規定期貨商必須要提供客戶要的交易資料,
後反應給承辦,承辦說"OH 真的有規定要給耶,我叫期貨商跟你解釋為什麼不給"
我說"他們違規耶,應該要處罰吧",承辦說再去溝通溝通....
不是依法行政嗎??而且查個期貨交易系統不是直接函文給期貨公司問他們
系統有沒有負值問題就好了嗎....可是就是沒有真的是保護投資人的動作....
到底怎麼才能讓有公權力的人不要裝睡,要依法行政呢??
請教教(救救)我們....謝謝....
作者: ptt9999 (ptt999)   2020-06-03 01:31:00
原來才一個月 還以為很久
作者: r96546014 (r9654)   2020-06-03 01:48:00
自己請律師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20-06-03 01:56:00
邱顯智不是有在追這件嗎?還是我記錯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6-03 03:19:00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O自己的權益,公務員顧(X聯合其他人請律師走法院吧
作者: umaga1 (QQ)   2020-06-03 06:39:00
請律師走法院吧
作者: gary22204 (大頭蛇)   2020-06-03 09:08:00
都有樂陞的前車之鑑了,敢玩高風險開槓桿,後果自負呵拿得起放得下,早點充實自己增加本金收入,比較快回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3 10:16:00
期貨市場很有趣,有人大虧,就有人大賺....要是大虧不滿,要期貨商賠,那大賺的要不要把錢吐出來??最好笑的事情是,每個都馬覺得一口很便宜,想抄底卻沒想到底還有更底....這就是一堆人下課的原因作期貨是高風險,自己當初簽的 KYC 是怎樣寫的呢??你們要舉證是期貨商系統讓你們沒辦法逃(不能下負值單)或者是當時你們沒有在可以賣出的時候掛賣而當時確實有其他玩家逃掉結算的最低點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040/4524868像這一篇心得文,玩家確實逃過最低點,更何況,就算真給你可以下負值單,你們確定逃得掉嗎??你要不要看一下遊戲規則,假若依照跟期貨商的契約若保證金成數不足,是不是要追加保證金????若沒有追加保證金,證券商是不是可以為了減少損失直接市價砍倉???換言之,若當時系統直接市價砍倉,你們的下場會怎樣呢???當時若系統直接運作,直接會砍在 -100美金的市價吧.....所以,請回頭去看看當初簽下的同意條款,翻翻看若當初已經授權當跌到某個限度,已經來不及補保證金就可以直接砍倉,那個人認為只能建議往這方向去申訴要歸咎系統不能下單,至少0元以上不可能討得到任何好處更不用講,若投資人連下單系統根本沒有登入,那怎樣主張?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6-03 12:05:00
m大難得說錯了。現在明明是投資人賺錢是他有本事,賠錢的話就是政府不作為改善投資環境的錯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0-06-03 12:21:00
行政法上保護規範理論,你要找保護的法律,然後你是法律規範效力所及
作者: ludioxs (盧小迪)   2020-06-03 12:23:00
就告呀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06-03 13:16:0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3 17:16:00
我很好奇 如果去唱KTV遇到失火 結果逃生門被鎖了被燒成重傷然後相關部門可以說風涼話誰叫你要唱歌之類可能m大不知道美國最大期貨商盈透勇於承認系統錯誤並且擔負起投資人0以下的損失 因為那是逃生無門只是難道公告的業務職掌期貨業管理、內部控制、內部稽核與經營風險等管理制度之研擬、規劃、督導及查核。以上僅供參考是吧??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0-06-03 18:15:00
你舉的例子找的到保護人民的法律,美國說不定是合約有寫,那你要去找法或合約啊,找不到的話,表示這是一個法制不健全的產品,你就要詳讀說明書,用合約來保障你的權利,如果你沒那個能力,你就要不要投資,其實美國sec號稱有幾百位會計師律師等,最後還不是常有未知的大波動交易,重點不是監管而是透明余前大法官,美國證交權威,都只敢投資中華電現股,你要冒險就要有那個能力和承擔風險的避險計劃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3 18:19:00
我有找到啊 期貨商管理規則55條第8項就明定了期貨交易人所為交易事項之查詢,未為必要之答復及處理,致有損期貨交易人之權益。 結果期貨商完全不提供關於我個人的交易信息,反映給監管的承辦也是沒有用。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0-06-03 18:25:00
最後法律依薩氏所言是鬥爭的學問,什麽找不到副局長?你每天早上就去堵她,我不相信賭不到,法律最怕你自己都認輸,像版上頗多人對陳志龍老師不滿,但是人家就搞到執行署低頭啦,法律投降不是只輸一半你有沒有聽過公司監察人無法執行監察業務的,調不到股東名冊,好像是黑X吧
作者: hong01 (Genius01)   2020-06-03 21:08:00
其實鬧去立委委員(如曾0宗等)或監察院,整個機關都動起來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3 22:11:00
蔡璧如委員有幫我們要求黃天牧主委以專案來進行可是實際的承辦人員與主委大概差了七八層級 鞭長莫及目前我們只是想要查明真相 就一個多月完全沒有進展每次聯繫承辦,就推給期交所還在查不了了之。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20-06-03 22:42:00
看來是沒立委持續關心,有人釘的話不會這樣另外上面提到的曾姓委員,可以問看看一個行政機關底下,沒什麼是首長鞭長莫及的
作者: Alphaz (@@)   2020-06-04 00:08:00
朕不給你的 你不能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4 00:12:00
樓主,能否提供 IB 答應全額賠償WTI 0以下損失的資訊來源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4 13:27:00
貼不了網址google: interactive brokers negativeprice Thomas Peterffy 就可以查到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4 13:46:00
我想說奇怪了,我找了很多篇,怎找不到全額賠償客戶損失順道一提,A 廠商願意這樣做,不代表這是通則,美國那邊也沒有一個官方指示,要求所有期貨商業者賠償.....看起來IB比較有保障啊,以後就用他們的交易平台就好了4月底金管會不是已經請期貨公會去了解期貨商的原因?況且,金管會也是把球丟給期貨商處理覺得不服,就去投保中心申訴或是評議中心做評議證期局都這樣講了,你還要啥??輸的算業者的,贏的算自己的?呵呵,過了那天之後,後面一堆人都瘋狂買入歐...溢價多少? 最近原油大反彈,那些人都賺飽了落差很大....我倒覺得,要是翻翻條文,發現價格到某種程度上期貨商應直接市價直接砍倉(當天最低會砍到-100吧)而系統沒有幫你砍倉,反倒使你們卡在 -37摳換言之,就像前面講的,若當天根本沒有登入的,應該直接進火化場(砍倉-100),沒砍倉卻以 -37結算...虧? 賺?
作者: SZBZ (北投金城武)   2020-06-04 15:18:00
別鬧了 沒聽過金融幫嗎?他們都一起的好嗎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4 22:41:00
真是扯遠了 這篇的主旨是讓金管會承辦人員動起來!!請不要模糊焦點或是把簡單的事情搞得複雜到蛋疼 3Q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5 13:16:00
動起來了啊 (但行政指導對象又不是你......)你們充其量就是反射利益....金管會罰錢也不會給你們你們對於契約有問題,就循法律途徑去解決金管會可沒有義務壓著期貨商賠錢給你們賭輸的放空的賺翻,作多的有莊家賠....?怎不去問那些棒康的玩家,願不願意把錢吐還給你們? ^_^
作者: lemonstar ( )   2020-06-05 17:32:00
唉 請不要再模糊焦點了 查了53天沒有結果 真的好棒棒只是一個簡單的是非題 4/21期貨商系統是否能交易負值查了53天還沒有答案 是拖延還是真的動起來了??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06-07 08:00:00
你有疑議就去法院告了,你在這邊炮版友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20-06-07 13:27:00
你才動起來 承辦人要準時下班的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20-06-07 13:37:00
好了啦願賭服輸啦
作者: polaroidd   2020-06-08 08:21:00
人工下單也不行嗎?願賭服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8 11:08:00
期貨我印象中,除了自己主動先下單"掛賣"也可以當有其他買家想買而掛單掛買時,可以賣出換言之,這就表示,不代表當價格已經負值時,就不能作買賣網路上一些逃掉-37收盤結算價的,都是趁有下買單時賣出所以現在若無條件賠付從0以下的情況,就衍生出一個不公平A炒家趁有人掛-18買單時賣出,除了0以上,還有0~-18的虧B炒家凹期貨商賠錢,要求期貨商賠 0~-37的虧損????這些炒家都不能解釋,當我掛負值賣出單時,賣不賣得掉???也就是說,即使你可以掛賣出,同樣沒有接手,就是結算-37而且,要我說呢,呵呵,要是每個期貨系統都可以負值單賣結算價格絕對遠比 -37 還要低因為這是人性啊.....當時有人掛負-100買進大家知道這什麼意思嗎????也就是若期貨商系統因為保證金不足,直接以市價平倉若這張 -100 市價單被人家平倉,結算價格就是 -100上面是 砍倉 不是 平倉呵呵,這種基本問題,那些要維權的,沒有一人敢回答就是 [如果我當下平倉掛賣出時,能不能賣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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