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重考不同職系,職等怎麼算?

作者: jses1   2020-05-26 05:42:30
※ 引述《patentx (專利叉叉)》之銘言:
: 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4條準用第11條
: 你若離職再任時,若無轉調限制,可依原俸級審定,和職系無關
: 我同事的經驗,8本5資料處理職系考上司法行政職系的檢察事務官後,以9本2審定
: 可以參考一下
請問確實是如上所說和職系無關嗎?
假設原環保行政職系(6本3)已無轉調限制
重考考上普考人事行政職系(P03-P05)
是否也可以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4條規定,敘5功3?
感謝!
作者: jses1   2020-05-29 10:24:00
自問自答,答案應該是不行,按同法第9條,在限制轉調「職系」內,如依另具之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任用時(如考上原職系無法調任之職系),應以其所具該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重新銓敘審定俸級(一切俸級從頭開始)至於14條的規定「經銓敘合格人員,於離職再任時」,指的是離職再任「原經銓敘合格之職務(符合限制轉調機關、職系、年限)」的情形。離職再任原職系無法調任之職系的情形,自不適用此條之規定。
作者: centify   2020-05-30 01:39:00
我覺得第9條講的限制轉調應該是指綁約,不是職系之間調任
作者: deign (俯允)   2020-05-30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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