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重考上不同職系 如何計算職等俸給的文
爬了一下好像滿多人提的都不太一樣
想說來問一下
假設今天甲為7本4 打算重考進入不同職系
情況1: 原為測量製圖職系,欲考入法廉
(1)依俸給法17條:與現任職務職等相當、性質相近且服務成績優良可提敘。
(2)依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5條: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或得相互調任者。
測量製圖跟法廉不同職組、無法單向調任或相互調任
因此職等重爬 俸給也從5本5開始算
情況2:原為綜合行政職系,欲考入法廉
(1)法廉與綜合行政同一職組,但僅單向調任,也就是法廉→綜行, 但綜行─/→法廉
(2)但依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5條,只要滿足同一職組、得單向調任、得相互調任其中之一
就可提敘?
也就是變成 職等重爬 俸給就是從7本4開始 但專加比照5本5?
那未來每年 會變成俸給7本5 7本6 專加6本1 6本2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