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公務員酒駕懲戒 「可溯既往」判降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24 11:49:5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TsUBhe0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公務員酒駕懲戒 「可溯既往」判降級
時間: Sun Nov 24 09:54:48 2019
※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公務員酒駕懲戒 「可溯既往」判降級
: 時間: Sun Nov 24 08:15:0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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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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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吳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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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公務員酒駕懲戒 「可溯既往」判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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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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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完整新聞內文:1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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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宣示酒駕零容忍 技士酒駕記一支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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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政峰/臺北報導〕「酒駕零容忍」是政府再三宣示、宣導的重大政策,農委會一
: 名趙姓技士今年二月酒後騎機車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除刑事部分遭檢方緩起訴,行政方
: 面還被林務局記大過處分。到了五月,農委會函頒新規定,只要職員酒駕一律送公務員懲
: 戒委員會懲戒,並把趙員列為首位開刀對象;趙出庭辯稱「法律不溯既往」,新制是在他
: 的案子結案後才規定,但公懲會認為新規定是重申政府貫徹「酒駕零容忍」決心,沒有不
: 溯既往的問題,仍判他降一級改敘確定。
:
: 服務於農委會林務局的趙男,二月廿七日中午在家喝酒,下午辦公時間騎車外出,因使用
: 手機被警察攔檢,酒測值零點五毫克,觸犯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考量他是初犯,給予緩起
: 訴處分,並命其支付國庫五點一萬元。林務局認為情節嚴重,將趙男記大過一支。
:
: 農委會頒新規 再將技士送公懲會
:
: 農委會五月廿四日函頒新規定,要求所屬各機關針對同仁酒駕行為,應依公務員懲戒法及
: 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從重議處」,也就是只要酒測值零點二五毫克以上、達到公
: 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門檻,或酒駕肇事致人死傷者,均移付懲戒。因此,林務局雖已將趙男
: 記過,考績暨甄審委員會仍依新規將趙男移送公懲會懲戒。
:
: 趙不服,辯稱他二月廿七日酒駕,新規定是五月廿四日施行,根據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 ,本案不應移送懲戒;其次,他主張自己已被記一支大過行政懲處,不應再被公懲會懲戒
: ,否則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且他認為當時只是單純被警攔查,未受外界矚目,不符
: 合公懲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要件。
:
: 技士拗不溯既往 公懲會打臉 降級確定
:
: 不過他的辯詞遭公懲會打臉,公懲會指出,農委會新規定是重申配合政府貫徹「酒駕零容
: 忍」決心,至於公懲會的懲戒判決做成後,林務局原本的行政懲處就失效,所以也沒有一
: 事不二罰的疑慮;至於公務員酒駕,本來就會造成人民對於公務機關產生不守法的印象,
: 損害政府信譽。
:
: 公懲會認為趙男酒駕應付懲戒,判他降一級改敘確定。
:
:
作者: set852064   2019-11-24 12:20:00
瘋了這個政府,根本目無法紀
作者: jennywalk   2019-11-24 13:07:00
小時候翻牆逃學,學校記過不算。回家爸爸要再打斷腿骨一個概唸。
作者: sim2347 (快樂最重要)   2019-11-24 13:32:00
如果這種說法也可以,那現職所有公務員,只要以前有酒駕紀錄的,是不是也該全部送公懲會? 不過,連年金都能溯及既往了,這種事又有什麼不行,這政府不就這樣嗎?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9-11-24 15:01:00
體察上意 公懲會很會 尤達卡表示:........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9-11-24 15:26:00
m大別鬧了,農委會那些高官可是因公喝酒耶,和私自喝酒的基層人員可以相提並論嗎?
作者: uofo (silence。)   2019-11-24 16:59:00
講番婆的請注意言論!請就事論事!不要當沒水準的平地人!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11-24 17:07:00
發言人有酒駕紀錄那是服公職前的事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11-24 17:13:00
我們的司法就是不斷重新定義,而且只往對公務員不利的方向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19-11-24 17:59:00
作者: tenrivers (tenrivers)   2019-11-24 18:07:00
不喝很難嗎?G8那麼多!
作者: cyher (瞇瞇眼兒)   2019-11-25 02:10:00
酒駕,就是該死!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25 12:08: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19-11-25 17:28:00
行政院發言人為什麼不用降級1450為什麼一直在辯護
作者: yamahara6026   2019-11-25 23:22:00
看這農委會主委的嘴臉就不意外了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9-11-26 15:13:00
林豐正表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11-27 17:14:00
服公職前酒駕可以不管,那下班時間酒駕呢?其實說穿了這些只是因為"觀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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