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休假年資併計問題

作者: yukiki (哈)   2019-05-26 23:48:47
今年到新單位以後,差勤系統裡只給7天假,記得去年已有14天假,可是新單位的人事好
像不太清楚休假年資併計問題,因此想詢問大家以後再去跟人事說明
我102年12月16日到103年3月7日
103年3月10日到103年4月20日
103年4月21日到104年4月20日
有三段時間在公務機關任職約聘雇人員
後來104年考上以後
104年12月15日開始兩個月實務訓練
105年2月15日合格實授到現在換單位
想請問今年109年應該有幾天休假?
我自己算約聘雇人員1年5個月+實務訓練後的3年3個月
合計4年8個月?今年是第五年起?
不曉得這樣計算是否有誤,謝謝大家...
作者: Lumia520 (@@)   2019-05-27 07:16:00
請新單位人士找你商調過來的資料袋,你之前的經歷休假上面都有,請他修正就好了是人事,上面寫錯字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05-27 11:09:00
前面有一篇啊 依休假年資的函釋 1060101前那些有被認定的年資予以維持 所以前單位有認可以就可以 人事資料是一是會移轉的 人事還沒收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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