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碰到占缺不做事的主管怎么辦?

作者: lacunary (devil red)   2019-05-25 22:25:05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所以齁......真的一代不如一代.....
: ※ 引述《lacunary (devil red)》之銘言:
: : 強者我主管
: : 1.自己以前當承辦人簽辦過的公文 自己完全沒印象
: : 還問為什麼以前"我"要這樣做
: : 明明我把他以前簽辦的影本都附在後面
: : 我也不過是順著以前的邏輯繼續辦而已 難道要我現在桶他刀嗎
: : 至於以前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應該比我清楚才對
: 那....你的簽辦概念與行政邏輯,法令規範出處,又是什麼呢???
: 你順他? So ?? 你的見解又是什麼呢???
: 你只會抄,但,知道在抄什麼嗎??
: 難道每個案件都一樣嗎??
: 人事時地物通通都一樣嗎???
: 都用相同的寫法嗎???
: 都不用因個案作微調??
: 拜託....
: 以前我連自己的定型稿,還不是照樣常常在微調.
: 人,不會成長嗎?? 思想不會更精進嗎??
: 不會因為接觸外界的事與物,而有些許的改變嗎??
: 半年一年前的做法,可以完全抄來用嗎???
我只是順著以前的邏輯去辦
我並沒有說我用抄的
因為我認為行政機關對於同一事件同一當事人的申訴
前後口徑應該一致
就算那個人又牽扯了一些其他事情
機關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既然已經定調
縱然有些許不妥
既然現在的承辦人是我
我就願意承擔
我只是覺得之前定調(至少有參與)的人不應該一副甚麼都不知道的樣子
: : 2.自己最近核過個文 也不一定有印象
: : 像最近某個中央法令修正
: : 修正法令的來函都陳核完畢 他也有蓋章
: : 我跟長官報告事情的時候附帶提到某法令最近修正
: : 他板著臉問為什麼我都沒跟他講修正的事
: : ......
: : 難道主管機關改法令也要打電話來耳提面命才算數嗎?
: 笑笑啦....現在小承辦水準就這樣啦.
: 先捫心自問,問自己是怎樣簽存方法,好嗎???
: 我就舉我的作法啦.
: 以前我的簽,碰到這種法規修正的呢
: 會在說明項特別寫明
: [ 本次法規修正第 XXX條,第 XXX條,係修正XXXX以及XXXX(詳如附件). ]
: 然後上法務部網站下載列印一份(有必要時會印舊版,並標註對照),
: 把修正的地方用紅筆圈出來
: 長官看簽,不用整部法規從頭到尾看,去找哪邊修正.
: 他只要看紅筆圈出來的地方就好.
: 然後會辦到相關課室,最後文存(如有必要,會簽說:另轉發給相關機關參照)
: 好了,我的作法講完了,你要不要說說,你是怎樣簽存的??
本單位一向的作法就是直接函轉所屬
必要時以email轉知單位內相關同仁
因為單位主管交代過
法令修正的來函一定有修正總說明&對照表
單位主管還說我們再整理一次也不會比主管機關高明
他寧可直接看來函附件
maniaque君遇到的主管機關竟然要大家自己上法務部網站查找整理
實在是太不道德了
但是
就算我的簽辦簡單了點
也不代表蓋過章的人可以好像完全沒看過的樣子
還去質疑我知情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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