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職務法庭判決:闖幼兒園辦私案 檢察官免

作者: 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   2019-05-02 10:09:41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88366?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職務法庭判決:闖幼兒園辦私案 檢察官免職
108-05-02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余衡/連線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去年懷疑女兒被同學欺負,二度帶警察到幼兒園辦「私案」,法務部將他停職、監察院通過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昨天判林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官以外其他職務。
職務法庭指出,林俊佑挾檢察官權勢做出不當行為,置幼兒園師生權益於不顧,乖張言行已嚴重戕害司法公信與形象,其濫權行為損及檢察官職位尊嚴、職務信任,若繼續擔任檢察官,有負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據了解,林俊佑雖能轉任檢察事務官或公設辯護人等其他職務,但法界人士認為他續留司法體系的機會不高。
林俊佑司法官五十期結業,一○○年分發至花蓮地檢署,他懷疑幼兒園沒有妥善處理女兒遭欺負一事,指示員警於去年六月廿一日跟他一同到幼兒園,喝斥園長和老師暫停授課,並嚴厲質問學童;因園長不同意提供監視器畫面,他恫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進監獄,那沒問題」。
隔周,林俊佑第二度帶兩名刑警進入幼兒園,要求園方提供教室監視錄影檔,園長以錄影畫面有其他學童,為保護其他人肖像權,只能在校觀看,不能帶離幼兒園。他向園長表示「我們向法院聲請一樣可以拿到,我今天給你們客氣喔,到時候來這邊搜一堆東西,搜到不該搜的」、「你們站在保護那些壞小孩的立場、站在包庇的立場」等語。
林俊佑坦承二度帶警察到幼兒園索討監視器影像,但稱是女兒被同學欺負,園方沒有妥善處理,強調只是口氣不好、沒有責問學童,也沒妨害師生上課權益,更沒有威逼園長提供影像。
但職務法庭認為,有員警、幼兒園老師、園長等人的證詞,且有監視器錄影、錄音檔佐證,不採信其辯詞,認為有懲戒必要性。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5-02 11:14:00
檢察官跟法官還是有差,檢察官天天被恐嚇的也是一堆,只是管不住自己情緒向無關的人發洩就實在是太差了。
作者: Terrykho (那個那個)   2019-05-02 11:57:00
除挾權勢外,以前試署檢察官起訴錯誤也是原因吧
作者: FrankChaung (~~~~)   2019-05-02 12:12:00
有點重@@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9-05-02 12:46:00
再考就好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9-05-02 12:50:00
當律師啊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9-05-02 13:40:00
不當檢察官 應該可以轉律師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02 13:55:00
社會矚目案件 都會判重點
作者: cookieli (餅乾)   2019-05-02 15:12:00
QQ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9-05-02 15:33:00
覺得有點重
作者: DFGCE (泠彧)   2019-05-02 15:47:00
挑幼稚園小孩出手 跟王景玉沒兩樣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2 16:42:00
覺得太輕了?錄影帶還在,挾公權力恐嚇民眾,對象還幼兒就角頭覺得小孩被欺負,帶人圍學校要交代也不會判這樣輕吧?
作者: vcLong   2019-05-02 17:33:00
免職變非在職公務員 然後他自己去找職缺(一定找不到)應該是這樣子吧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9-05-02 18:42:00
幼稚園老師應該去按鈴申告恐嚇罪吧這只是職務法庭,最重就是免職而已。其他刑事罪嫌要另外判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2 20:01:00
對一般人來說,這個慘的就是面對國家機器吧?被黑道欺負找警察被檢察官警察欺負的時候,考慮移民嗎?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02 20:17:00
找媒體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19-05-02 21:31:00
重+1
作者: voosh (voosh)   2019-05-02 21:53:00
原來不是只有我覺得~判的有點重+1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9-05-02 22:01:00
帶警察去幼兒園恐嚇被免職原來判得有點重阿~這種利用公權力私刑的行為也可以護航,笑了。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9-05-02 22:04:00
自找的
作者: meico (meico)   2019-05-02 22:32:00
濫用公權力 不覺得重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5-02 22:36:00
不會重,國家給很大的權力卻是濫用,收回剛剛好,他不是沒工作,只是改給他沒大權力的工作。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9-05-02 22:56:00
剛好而已,我就不相信他辦其他案有這麼積極
作者: Casio2 (Caio2)   2019-05-02 23:02:00
公家當太久本來就會有人以為自己是老大,不知要以和為貴
作者: p830159 (阿叡)   2019-05-02 23:05:00
剛好而已
作者: Casio2 (Caio2)   2019-05-02 23:05:00
幼兒園都還沒到白目國中生勒~~重不重本來就自由心證,就像他可以恐嚇別人,玩文字遊戲檢察官也常常把菜逼八工務抓去監獄關阿~!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19-05-03 00:54:00
飼主被判刑,惡犬放生就好嗎?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3 05:59:00
檢察官的身分,在國家的授權指揮警察打擊罪犯,要跟罪犯以和為貴就很麻煩了,但是越權以公權力謀私時,問題也很大...-.-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03 11:26:00
找濫權的案例 對比一下 就知道重不重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19-05-03 11:45:00
剛好而已 假公濟私 不過他應該會轉行當律師 可悲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9-05-03 13:07:00
判的哪裡重 打聽一下風評就知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9-05-03 16:54:00
通常被分到花檢花院的十有六七是本來就黑掉的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9-05-03 18:58:00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作者: m7532005   2019-05-03 19:29:00
那到桃檢桃院是十之多少黑掉啊 笑死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9-05-03 22:18:00
說他恐嚇小孩的,應該是看到媒確定您看到的是真相嗎?不好意思誤植,我想問的是,說他恐嚇小孩的,請問您的依據是什麼?確定您看到的就是全部真相嗎?林檢有錯,但被媒體扭曲放大了,罪與罰顯失平衡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5-03 22:56:00
這樣就免職還真的滿重的..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9-05-03 23:09:00
恐嚇他人將遭受法辦,永遠並不會成立刑法恐嚇罪。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4 04:07:00
警察是帶槍辦案的...-.-檢察官沒有辦案需要,指揮警察隨同去幼秩園散步一下?您接受幫派份子小孩被欺負,帶小弟進幼稚園找老師跟小朋友算聊天談心的話,檢察官帶警察隨行進幼稚園沒有恐嚇?打119還不太有希望,來找你的就是檢察官,就是警察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04 11:17:00
濫用職權,可大可小。真的要講我相信一堆警察...呵呵我覺得是因為他這件事鬧太大了,加上沒背景,所以就~~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5-04 18:13:00
檢座當不成,有機會成訟棍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9-05-04 21:11:00
利用職務嚇一般民眾免職還叫有點重?哇塞原來公家資源被濫用已經被視為很自然很輕鬆的一件事了喔!圈圈內的人高貴金身真的很了不起欸
作者: partner (迎接新生活)   2019-05-04 22:36:00
檢還好,反而是法官體系的會官官相護,形象愈來愈差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9-05-04 23:58:00
樓上幾位都看過案發時的錄影嗎?還是聽信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01983有圖不一定有真相,照片加報導內文,給讀者的感受就是惡檢率警偵訊幼兒但這就是真相嗎?您知道照片中的小女孩是誰嗎?
作者: wujay   2019-05-05 00:48:00
其實對幼兒園何必動用恐嚇?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5 07:49:00
如果那位是用一般家長的身份去幼稚園,那也許沒問題,談談他是帶執勤警員去"溝通"嗎?那角頭老大帶小弟去幼稚園溝通還好?要部隊長就可以帶幾百個兵把幼稚園圍起來跟小朋友談心?
作者: Chowchingg (Chow)   2019-05-05 11:02:00
太重了吧怪就怪上了新聞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9-05-05 13:46:00
幹嘛帶警察去呢?應該叫黑道去如果換成是水哥,這幼兒園應該被黑道抄了
作者: bt011086 ( )   2019-05-05 14:59:00
有卦就爆,不要說一半。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5-05 20:21:00
一堆鍵盤法官 看新聞就能判案 佩服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9-05-05 21:50:00
言之有據是基本鄉民就算了,如果是公務員,要懂有幾分證據講幾句話的道理 。說林先生率“執勤”員警的、說他恐嚇幼兒的,請問依據是什麼?要推給媒體嗎?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5-05 22:48:00
國家需要高品質的檢察官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07 19:48:00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假借職務權力,指示員警於10107年6月21日隨同前往幼兒園,嗣林員復於同年月28日二度指示員警陪同前往幼兒園,如果認為監察院調查報告不實,也可以提告?還是要說職務法庭判決依據有誤?記者,監委,法官都睜眼瞎子嗎?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19-05-10 10:06:00
護航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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