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留職停薪前可以請喪假嗎

作者: kljjc (滿月)   2019-04-27 19:30:22
1.我以留職停薪申請表申請自108.06.06起開始育嬰留職停薪,該申請表亦敘述自108.04.
17至108.06.05請補假及休假等。
2.上開申請表已獲長官於108年3月中旬批准,但留職停薪派令及離職報告單還沒收到
3.而我哥哥在108.03.15過世,我在108.04.08左右有囗頭詢問人事,希望能自108.06.06
至108.06.13請滿5日喪假,育嬰留職停薪改自108.06.14開始,當時人事口氣遲疑,表示
相關留職停薪程序刻正進行,更動留職停薪開始日期恐生困擾,建議在108.04.17前休完
喪假,而我該時手頭需結業務甚多,就表示那就先算了。
4.但我在補假及休假中仔細思考,考量這樣實際差了8日的薪水及退撫等,故想請教各位
大大,如我在108年4月底提出自108.06.06起休滿5日喪假可以休嗎?(也就是要一併申請留
職停薪改自108.06.14開始可以嗎?)適不適合呢?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9-04-27 19:37:00
應該要重簽吧?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04-27 20:34:00
申請表可以再重簽啊 你現在已經休假中了吧 快點吧不然發派才麻煩吧 六月離現在又沒有很緊迫 重簽完全來得及啊…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4-27 20:42:00
趕快跑程序...-.-留職停薪前沒道理不能請,開始後就麻煩了陳核中的公文又不是不能拉回來...-.-業務大概沒有辦完的那一天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04-27 22:39:00
職代問題根本不是什麼問題現在作也可以 六月快到再簽簽續僱也可以 你又不是事前一週提出來完全沒有作業時間 單純看人事要不要作吧?
作者: Anneys (對的人~*)   2019-04-28 00:38:00
可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8 00:44:00
說真的,你只想到你自己......你知道為了你這幾天,人事室要多跑多少流程呢???喪假的 本質 是什麼呢??只在意自己的薪水? 退撫? 那你在意這些...."幹嘛還請 留職停薪"????若照你現有的思維與想法那我只淡定問妳..."若到6月前,你家再出狀況時.....""你是不是又要再來延一次,只為了那些所謂的 假???"我若是人事,我就讓你紅,請你照規矩打報告上來...把你的報告簽上去,簽准報部,送到銓敘部去 "奇聞共欣賞"今天人事室無義務,也不會想幫你因你貪這五天還是8天造成的職代銜接困擾扛丁點責任,大家公事公辦看你以後怎麼在機關做人....也不要去電話幫你追公文什麼的,反正等銓敘部打下來狗幹為何申請人變來變去,人事就雙手一攤...我也不知道他就書面報上來,要這麼做也是他認為這是他的權利我也很困擾啊~~~~我也不會論你是非對錯啦,我也只能說"好漢做事好漢當,小丁做事小叮噹" "自己做的,自己負責"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9-04-28 08:17:00
原po辛苦了 本來就可以請 這是你的權益 至於某人的話就看看就好 看完就知道台灣為何慣老闆這麼多了
作者: billy9468677 (小孟)   2019-04-28 08:54:00
支持爭取自己權益!!!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4-28 08:55:00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事情很多時候就是出來了處理單位裡同仁前一天還在上班,當天沒來,查證已過世的情形也有,人事能說沒預期不簽?要不我們來預期原po機關為中心,發生個海地大地震規模情事,一次埋了幾十萬人,原po機關所在已成廢墟?同事一空?那該怎麼玩?
作者: sukisho (Arashi)   2019-04-28 09:27:00
不太懂,那本來就是可以請的假? 怎麼一付怪員工請喪假某樓:你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最好你自命清高都不要請
作者: newsunn (sss)   2019-04-28 10:39:00
某人事很懶,愧對公務人員本份
作者: fareen (堅持)   2019-04-28 12:02:00
人事應以維護員工權益為優先,而非個人方便
作者: Lorry119 (Lor(╯з╰))   2019-04-28 12:03:00
符合法規都可以 只要自陳文書細述 別只用口頭徒增人事困擾
作者: lukeskywork (路克)   2019-04-28 12:56:00
感覺蠻多人事對請假問題很感冒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4-28 12:57:00
酸性動物本質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4-28 14:37:00
人家請喪假某m也能酸,真的長見識了人家親人死去請喪假天經地義,人事處理分內事還這種嘴臉其他新進學著點,這就是機關裡老人的心態給他添麻煩就是得罪他,這種人真的不少,所以你要這樣請喪假當然可以,但你就要有得罪人事的心理準備就是了口氣遲疑就代表他嫌麻煩但不敢說不行,你如果堅持他當然得辦,不過他心中的怨氣會怎麼發洩就難說了就以前在機關的經驗,嘴巴最大的,人事鐵定排前三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4-28 16:53:00
可以,盡量將你的權利用到盡吧,反正職涯是妳自己的。但動作前給妳個建議,相反的當別人也把對妳的權利用到盡的時候,妳會怎樣想呢?例如晉升妳就算客觀分數排第一位,但長官就是不把他的權利分數給妳,畢竟這是他的權利;當然也有可能閣下業務上有無可取代的必要優越性,反正就是自己想清楚自己的處境再做決定!
作者: StLunacy (喔耶!!!)   2019-04-28 18:06:00
這是你的權益,請快點重簽吧! 六月離現在還有很多時間,老實說這些事對人事而言根本一點都不麻煩,某樓真是ㄏㄏ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9-04-28 19:05:00
我之前的推文 原PO這時間還好 還沒發派都還可以重簽如果發派真的很麻煩 要把原派令撤銷 所以不會有M說的銓敘部問題 以派令最發出來的開始為準 申請表或簽都是機關內部作業的東西 老實講會麻煩 但當事人堅持還是要作 是我以上的看法 但喪假是否有必要請 其實這連續請很明顯就不是要治喪用 現在禮儀服務那麼週到 百日內最多最是前面還有後面到尾七 只要請1天就好 這種觀感問題是同仁和機關與當事人觀感問題 而不是人事和當事人會不會介意要看長官 不過通常長官只蓋章 業務又不是他們作 通常是無感 除非你的直屬主管跟首長打小報告…
作者: mulder13 (我們都是新鮮人)   2019-04-29 09:06:00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其他人喜歡慣老闆給他自己去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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