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的1/2從地方機關調中央機關
原職機關一向不預借
所以都是四月底發考績獎金
新職機關則是考績跟著年終發完了
連晉級差額都補發完了
新職機關的人事和出納一直催我趕快拿到原職機關考績通知書 要處理我的考績獎金部
分
結果今天我發現原職機關已經發放我的考績獎金入帳了
所以有兩個問題想請教版友。。。
以我1/2報到,考績獎金由原職機關或新職機關發都是可以的嗎?(應該不用退還原職機關
,再請新職機關重發對嗎……)
新職機關只要依考績通知書,幫我補發考績晉級的差額對嗎?
先感謝大家願意看完我的問題(鞠躬~)